标题: | 公告送达(淄博远顺运输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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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321573C/2025-552613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5-13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淄博远顺运输有限公司:
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中心《催告通知书》(高社险催[2025]9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此公告
附件:《催告通知书》(高社险催[2025]7号)
2025年5日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