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高青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撤销决定书公告(山东弈秋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高青分公司)
索引号: 11370322004321573C/2026-559432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8-17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青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撤销决定书公告(山东弈秋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高青分公司)

发布日期:202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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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撤销决定书公告(被申请人:山东弈秋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高青分公司)

高劳人仲案字〔2026〕第170号

山东弈秋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高青分公司 

  本委于2026年7月13日依法受理申请人郑文爽诉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高劳人仲案字〔2026〕第170号)。申请人郑文爽的仲裁请求为: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25年5月10日至2026年6月30日存在劳动关系;二、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劳动报酬2350.60元;三、被申请人支付支付申请人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1787.04元;四、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2970.96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本委发现:被申请人山东弈秋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高青分公司已于2026年7月20号经淄博市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注销,法人主体资格已依法终止。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发现不应当受理的,应当撤销案件。

  因与你单位无法取得联系,且通过邮寄等多种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高劳人仲案字〔2026〕第170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领取决定书或复印送达回执地点:高青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淄博市高青县高苑东路9号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东邻)。

特此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联系人:杜文垚,电话:0533-6983019

 

高青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