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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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321573C/2023-535232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4-25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抽查内容 | 事项类别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和频次 | 备注 |
1 | 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情况检查 | 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 一般检查事项 |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2.《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四十五条。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
2 | 劳务派遣用工检查 | 劳务派遣相关单位 | 是否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 一般检查事项 | 1.《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2.《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
3 |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执法检查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情况;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以外的其他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一般检查事项 | 1.《就业促进法》第六十四条。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