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321573C/2016-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6-03-03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人社局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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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由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高苑路东首;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247;传真:0533-6961247)。

  一、概述

  2015年,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条例》、《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5〕22号)、《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25号)、《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5〕10号)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社局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机制,做到机构、领导、人员、措施“四到位”,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二)强化制度落实。制定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责任追究、评议考核等9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建立政策解读机制,明确解读范围,强化解读责任,规范解读程序。建立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与群众的互动交流,通过高青县政务网“政民互动平台”,解决群众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征求意见建议。2015年,共各类咨询、投诉、建议225条,回复率100%。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5〕10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重点推进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两个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就业服务信息公开。公开了权力清单,及时在县编办网站予以公开。

  (二)加强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人大审议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加强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公开,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告,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结果等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数量。2015年,人社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5条。

  2、主动公开内容

  (1)局党委成员及工作分工、机构设置及职能、人事任免等信息

  (2)规范性文件

  (3)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4)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5)重点工作及为民办实事项目

  (6)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

  (7)其他与社会和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县人社局门户网站是人社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网站访问量达700955人次。

  2、“高青人社”微博。积极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

  4、其他平台。充分利用高青电视台及电台、《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电子信息屏、信息告知栏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拓宽了社会公众获悉政府信息的渠道。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案件件,复议结果维持具体行政行为0件,纠错0件,其他情形件。

  2015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前提。县人社局认真按照《关于加强信息报送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高办字〔2013〕2号)要求,明确“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信息公开原则,规范保密审查程序,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未发生违反保密规定事件。

  (二)监督检查情况

  2015年,结合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5年度,局属各单位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人员,及时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生产、生活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增强了办事透明度,提升了服务效能,提高了服务质量。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市、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距离,比如。

  2016年,我县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二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改进申请办理方式,对涉及多个单位或部门的申请事项,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