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321573C/2025-5502662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0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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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始,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东路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247;传真:0533-6961247;邮箱:gqxrs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主动公开各项政策,聚焦群众关系的热点问题,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制定《2024年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公开信息。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每季度按时公示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情况,每月定时公示公益性岗位补贴信息,及时公示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信息。在“高青人社”公众号开设“政策快递”栏目,转载工伤认定及工伤保险相关信息。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信息。2024年主动公开信息500条,较上年增加54条。做好政策讲解工作,用生动案例、直白解说展现参保权益、报销流程等内容,在“高青人社”公众号转载政策漫画讲解100条,通过生动鲜明的讲解,让群众更加了解相关的政策。加强政民互动。回复政府信箱群众留言30件,答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机制,制定相关制度,严格办理流程和办结时限,提高答复质量。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比上年度减少1件,申请内容涉及社会保险领域。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编制《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具体的工作职责。落实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及时更新、修改、完善相关信息,不断创新公开方式,多渠道宣传相关信息,制定严格审核制度,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年内严格遵守保密条例,无因信息公开出现的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新开设职业培训栏目,及时发布培训项目、培训地点、报名方式等信息。用好政务新媒体平台,在“最高青”客户端开展政务号“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发布最新通知公告和工作动态;关停政务新媒体账号1个。充分利用政务大厅新媒体LED屏,主动公开相关政策,及时解答群众疑惑。

(五)监督保障

加强监督保障,由分管负责人负责监管,科室相关负责人定期巡查,办公室负责牵头并配备专业人员2名,不定时查看科室相关政务公开情况,年内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4次,提升业务人员工作水平,要求科室相关工作人员务必掌握知识,严格按照相关规章流程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依申请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规范,信函申请渠道比较规范,但在网络申请渠道上还不规范,存在网络平台、电子邮箱等多渠道。

二是职业培训方面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优化,有时存在公开信息滞后、要素确实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一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明确现场申请、信函申请、网络申请三种受理渠道,在网络申请渠道方面,只保留政府网站平台申请一种渠道。年内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修订,明确电子邮箱不接收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规范了受理渠道。

二是规范职业培训信息,在培训前提前发布预告信息,规范公开培训项目、培训地点、报名方式、授课地点、咨询电话等信息,方便群众及时对照信息报名参加培训。年内累计发布职业培训预告信息3次,并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进行推送,提高了信息受众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2024年本机关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4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高政办字〔2024〕11号)要求,制定了《2024年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重点围绕以公开助推重点工作落实、夯实政务公开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一是用好政务公开,助力困难群体就业。坚持多渠道、多途径政策宣传,充分运用“互联网+、直播带岗、校园直通车、固定招聘日”等多渠道同步发布企业招聘信息,在“高青人社”公众号设置“码”上就业二维码。针对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在政府网站开设专门栏目每月定时公布企业相关招聘信息,着力解决企业用工难和群众就业信息掌握少的难题,全力以赴稳定就业形势。二是深入推进社保进万家,围绕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及时公布信息,依托政务大厅新媒体宣传屏,大力开展“社保进万家”活动。制定社保二维码并在“高青人社”公众号公布,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共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3件,承办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提案8件,办复率均为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中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以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公众号为基础,不断向外拓展,积极探索“社保进万家”、“码”上就业等新形势政策宣传方式,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编制主动公开目录,严格按照“每月公开 季度公开 长期公开”的工作要求,使公开工作流程严谨。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 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 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 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