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
| 索引号: | 11370322004321573C/2026-5565835 | 文号: | 无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6-01-26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始,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东路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247;传真:0533-6961247;邮箱:gqxrs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扣人社领域核心职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的公开度与公众信任度。
(一)主动公开
坚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原则,制定《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按既定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聚焦群众关切的热点民生问题,每季度定期公示养老、工伤、失业三大保险运行情况,每月精准发布企业招聘岗位、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就业困难人员专场招聘会、失业人员再就业招聘会等就业服务信息,及时对外公开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详情、最低工资标准等关键政策信息,同步规范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事宜。2025年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11条,相较于2024年增加11条。扎实开展政策解读工作,通过生动案例剖析、直白语言阐释等方式,解读提前退休、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失业保险申领条件等群众关注度高的政策内容。强化政民互动交流,全年共回复政府信箱群众留言27件,答复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
聚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规范化与高效化,强化内部协同与责任落实,指定专人负责申请登记与分流,并建立科室间联动办理机制,提升处理效率与准确性。202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结转0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及时对各类相关信息进行更新、修订与优化,对已过有效期的政府信息按法定程序开展清理工作。健全完善严格的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对政务公开的全过程操作进行标准化规范。2025年度,严格遵守保密管理相关条例,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新增“政府开放日”专属栏目,为公众了解人社工作搭建新窗口。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在“最高青”客户端及时推送最新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及业务开展情况。
(五)监督保障
不断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局办公室牵头统筹协调,并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公开工作。2025年度,依托青蓝人社学习小组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活动4次,着力提升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业务人员的专业素养与实操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0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10 |
||
|
行政强制 |
2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3.512万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的精准性有待提升。 在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切的高频事项,如社保缴费、待遇申领等流程细节和常见问题,信息供给的细化程度和更新及时性仍需加强。
二是人员队伍稳定性不足。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存在频繁更换的情况,新入职人员需一定时间熟悉业务,导致个别公开事项与对应栏目不匹配,信息分类发布的精准度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系统梳理就业、社保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清单,推动从“公开事项”向“公开实效”延伸,定期公布相关工作数据。
二是强化人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建立政务公开岗位责任制,明确专人专岗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减少人员频繁变动对工作的影响。制定《信息公开栏目与事项对应清单》,规范信息分类标准和发布流程,为工作人员提供明确操作依据。优化培训体系,除常规专题培训外,新增“以老带新”实操培训模式,帮助新入职人员快速掌握业务技能。建立信息发布双人核对机制,信息公开前由业务人员和审核人员共同核对,确保公开事项与栏目精准对应,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5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了《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一是聚焦群众就业需求与企业用工痛点,建立常态化招聘信息公开机制。每月精准发布企业招聘岗位、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就业困难人员专场招聘会、失业人员再就业招聘会等多元信息,清晰列明岗位要求、薪资待遇、招聘流程等关键内容。通过网站线上推送与线下服务大厅张贴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让群众实时掌握就业动态,助力企业高效对接求职人员,切实搭建起供需两端的便捷沟通桥梁。
二是以保障民生福祉为核心,全面公开各类惠民补贴及社保相关信息。按月公示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稳岗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落实情况,详细说明补贴标准、申请流程及发放结果;按季度公开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基金收支等基本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清晰透明的信息公开,让群众对惠民政策“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三是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及时向社会公布最低工资标准,通过政务网站、新媒体平台、服务大厅宣传册等多渠道广泛宣传,明确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值、适用范围及执行时间。让企业清晰知晓用工底线,让劳动者明确自身权益边界,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提供坚实政策保障,推动县域用工环境持续优化。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共承办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1件,承办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4件,办复率均为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中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构建“沉浸式”公开模式,打造“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公开体系,线上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最高青”客户端构建立体传播矩阵,实现政策信息快速直达;线下打造服务大厅“政务公开角”,依托每月20日的招聘会同步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走进人社部门,实地观摩政策申报流程、业务办理环节,增强政务公开的直观性与互动性。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