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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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41N/2021-5183086 | 文号: | 无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7-2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一、问:文件起草的决策依据及目的是什么?
答:经过多年的信息化建设投入,我县政府信息化取得了长足进步,有效提升了政府管理效能和精细化水平,但也存在利用率不高、共享不够等情况。为规范电子政务建设项目规模与内容、强化数据共享、深化项目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科学高效、可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37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29号)等有关规定,县大数据中心起草了《高青县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并广泛征求意见。
二、问:文件的实施原则是什么?
答:电子政务建设项目遵循“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的原则,按照“统一机构、统一规划、统一网络、统一软件”的要求,统一归口管理,实行建设和运维全口径备案制度,履行立项审核和项目报批程序。
三、问:文件的实施范围是什么?
答:电子政务建设项目是指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网络建设、业务应用软件开发、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新建、改建、升级的信息化工程项目,以及信息网络安全保障、信息咨询服务、系统迁移、系统运维等方面的信息化服务项目。同时,列入我县智慧城市总体规划的项目和利用政府资金实施的基建工程中包含的电子政务建设项目。
四、问: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答: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流程是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建设管理、项目验收、绩效评估。
五、问: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由哪个单位负责评审?
答:由县大数据局牵头,会同县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提报的电子政务建设项目进行联合评审,评审结论作为技术审核、确定预算资金、政府采购等后续工作的依据。
六、问: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建成后怎样验收?
答:县大数据局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应包括系统建成后的试运行情况及相关数据资料。项目竣工验收后,县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结算评审,并作为后续拨款依据。
七、问:电子政务建设项目需要绩效评估吗,怎样开展评估?
答: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由县大数据局牵头,组织开展全县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工作。一方面,组织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运行情况、应用效果等进行绩效评估;另一方面,对项目承建单位、监理单位、评估咨询机构和运维机构等单位进行评估考核。对项目完成后运行管理不善、应用组织不力造成投资浪费,应用绩效低下的项目,建设单位要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