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发电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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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41N/2021-5192856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07-3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7月30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发电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高政办字〔2021〕34号),现解读如下:
一、问:文件起草的背景是什么?
答:2021年4月16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发电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35号)文件,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文件精神,我县结合实际,起草了《高青县发电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问:文件起草的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淄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高青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淄博市发电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三、问:文件出台的目的是为了什么?
答:为认真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发电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35号),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制,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规范发电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增强应对、防范发电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
三、问:文件有哪些重要举措?
答:重要举措有七部分内容,主要从组织体系、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其他7个方面进行了明确阐述说明:
1、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成立了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应急救援指挥部),明确了主要职责,下设抢险救援组、技术保障组、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善后处理组、调查评估组8个工作组。在预案中明确了各部门、单位应急救援的工作职责,确保应急处置有序开展。
2、在预防与预警中,提出了发电企业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大危险源,对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提出了要求。按照事故性质、可能发生事故的严重和危害程度,对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划分4个等级。明确了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如遇事故后,能及时上报事故相关信息,以防漏报。
3、在应急响应中,根据《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将响应等级分为四个级别,明确了应急响应程序和应急处置措施。
4、在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中提出了要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5、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后,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后期处置,包括处置评估、事故调查、善后处置。
6、应急保障包括应急队伍保障、装备物资保障、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资金保障。
7、在其他中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单位、发电企业要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应急救援业务培训,发电企业要结合实际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