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简明问答 |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为全县妇女儿童办实事的通知》政策解读 | ||
---|---|---|---|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41N/2023-5391836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04-27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为进一步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儿童优先发展,扎实推进妇女儿童工作提质增效,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2023年为全县妇女儿童办实事的通知》(高政办字〔2023〕12号)。现就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问:《通知》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我县自2013年开始实施为妇女儿童办实事项目。2023年3月7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为全市妇女儿童办实事的通知》(淄政办字〔2023〕16号)文件。为推进省、市“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深入实施,以“实事工程”提升妇女儿童发展品质,县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起草了《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为全县妇女儿童办实事的通知》。
问:《通知》的决策依据是什么?
答:《通知》依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青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高青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高政发〔2022〕5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为全市妇女儿童办实事的通知》(淄政办字〔2023〕16号)有关规定制定。
问:《通知》的出台目的是什么?
答: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推进“五区建设”、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儿童优先发展,扎实推进妇女儿童工作提质增效,出台《通知》。
问:简要介绍下《通知》的起草过程
答:3月28日,县妇儿办起草了“办实事通知”,以书面形式征求县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各部门单位均书面反馈了意见建议。从反馈情况来看,部分部门对相关数字进行了修改完善,县妇儿办根据修改意见对“办实事通知”进行了修改,并最终形成了送审稿。
问:《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为全县妇女儿童办实事的通知》主要包括10个方面的内容:实施优质教育资源扩增赋能行动、实施普惠托育服务提质扩容行动、实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行动、实施“心希望”健康服务行动、实施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和救助行动、实施巾帼创业创新行动、实施家家幸福安康行动、实施“文润童心”品质提升行动、实施特殊困难儿童关爱行动、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问:什么是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答:儿童友好是指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寄托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事关广大儿童成长发展和美好未来。立足儿童视角,坚持儿童优先发展,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聚焦“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五个友好要求,全面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提出到2025年,儿童友好建设试点串点成面,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成为全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导向。展望到2035年,建成全国儿童友好典范城市。
问:什么是家家幸福安康行动?
答: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是2019年全国妇联推出的全国最美家庭创建活动,旨在传承良好家风家教,为美好生活添彩。高青县推进家庭文明建设,选树第三届全县文明家庭10户,寻找发布“最美家庭”50户。推进“美在家庭”户提档升级,全县“美在家庭”建成率达到43%。构建全方位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开展“线上+线下”家庭教育“千场巡讲”活动。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对于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5+2”类困难妇女,协同开展救助帮扶工作,帮助其尽快摆脱生活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