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解读《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41N/202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25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解读《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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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由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编制依据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三、编制目的

2020年,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保障。

四、主要内容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一)主动公开情况

1.2020年,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2020年共发布政策文件96条,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均配发政策解读。3.按时公开2020年政府办公室预算和2019年政府办公室决算信息。4.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参会领导、会议内容等均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会议的议定事项,选取部分非涉密议题进行解读。召开专题会议13次,涉及疫情防控、规划评审、安全生产、城乡环境整治等方面,均以发布新闻通稿形式进行公开。5.出台了《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编制并公开《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规范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公开时限。健全完善《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公开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2020年,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申请办结数21件,按时办结数21件。2.2020年度,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3.2020年,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4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2件,复议后起诉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实行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拟定公文时确定信息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说明法定事由,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字样。二是加强政府文件管理,对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文件及时整理归档。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优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全面改版政府信息公开版块,突出专题公开模式,加大对群众关注的教育、医疗、就业等信息的公开力度。二是继续做好政府公报发行。2020年编制《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4期,集中刊发县政府文件、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政府公报电子版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提供政府公报目录导航。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二是加大工作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提升各单位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性。三是开展业务培训,全年共组织政务公开培训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