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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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41N/2022-523427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02-1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月11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高政办字〔2022〕 5号),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21年11月30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字〔2021〕96号)文件,为认真贯彻落实淄政办字〔2021〕96号文件精神,县应急局起草了《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决策依据
1.《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字〔2021〕96号)。
2.《高青县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高政办字〔2021〕9号)。
三、出台目的
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救援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应急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打造美丽富裕、品质活力、幸福和谐的黄河明珠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四、重要举措
1.配齐配强救援力量。发展专业救援力量,培养一批防汛抢险骨干力量,建设高水平防汛抢险应急救援队。加强社会救援力量建设,推动综合救援队、专业救援队和社会救援队共训共练、业务交流,不断发展壮大社会救援力量。
2.加大物资储备力度。优化提升仓储设施建设布局,对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进行升级改造,到2023年底,县、镇办政府实物储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实现动态平衡。优化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各镇办、县有关部门根据应对处置较大及一般突发事件需要,优化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实施应急物资协议储备,对不易由政府实物储备的易耗类、保质期短的物资和大型装备,实施社会化储备,建立应急供应、售后服务响应和技术保障等社会化联动保障机制。
3.完善基础设施配套。规划建设直升机停机坪,在新材料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的化工园区建设1处直升机停机坪。规范基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综合构建具备上传下达、综合汇聚、协同会商、专题研判和指挥调度功能的信息化指挥场所。
4.提高信息化水平。按照全县“一网统管”体系建设规划,聚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自然灾害综合防灾减灾、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工程建设、公共卫生、消防安全等城市安全重点领域,构建覆盖应急全领域的智慧综合管理平台。
5.强化通讯系统建设。建设窄带通讯系统,实现应急指挥370MHz专业数字集群通信系统联网。建设卫星通讯系统,确保事发地现场音频、视频、数据通信快速、有效传输,达到应急通讯畅通的目标。建设融合通讯系统,建设多功能数字化网关,形成“平时一呼百应、战时专线贯通”的全息通讯系统。
6.提升救援能力。加大救援队伍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救援队伍突发事件预防及处置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开展应急抢险救援演练,推进应急预案演练向实战化、常态化转变,提升应急演练的覆盖面和实效性。举办社会救援力量技能竞赛,促进应急救援技术提升、交流与合作。
五、关键词解释
应急救援:指针对突发、具有破坏力的紧急事件采取预防、预备、响应和恢复的活动与计划。根据紧急事件的不同类型,分为卫生应急、交通应急、消防应急、地震应急等领域的应急救援。
六、起草过程
2021年12月5日,县应急局开始起草《关于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年12月 28 日,以书面形式征求各镇办、县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各部门单位均书面反馈了意见建议。从反馈情况来看,各部门无修改意见建议。
七、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董敏
联系方式:0533-6967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