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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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41N/2022-5255181 | 文号: | 无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4-08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4月8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高青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高政办字〔2022〕 16号),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要发挥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特色和优势,借鉴国外应急管理有益做法,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县应急管理局起草了《高青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二、决策依据
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66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67号)。
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淄政发〔2021〕7号)。
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62号)。
三、出台目的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推进我县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着力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到2025年,全县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系。
四、主要内容
《规划》共包括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分析了发展现状。“十三五”时期,我县应急管理体制初步建立,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应急基础工作不断增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自然灾害和疫情防控成效明显。风险挑战: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自然灾害风险交织叠加,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应急基层基础还不稳固,应急处置能力存在短板。
第二部分明确了《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规划》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坚持统筹谋划、坚持创新驱动。
第三部分明确了《规划》总体目标和近期目标。总体目标重点对“十四五”时期淄博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4个方面的风险防控目标和应急指挥、监测预警、物资保障、应急力量保障、医疗救援保障、运输保障、通信保障、科技装备保障、基层基础能力等9个方面的能力保障目标进行了明确。近期目标主要结合《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4个领域的三年行动计划目标进行了明确。
第四部分明确了“十四五”期间重点完善八大体系。一是完善应急管理指挥体系。二是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完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四是完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五是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六是完善应急医疗卫生保障体系。七是完善应急法治保障体系。八是完善应急基础保障体系。
第五部分明确了“十四五”期间重点打造的十项工程。一是“智慧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工程。二是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程。三是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程。四是应急物资和装备建设工程建设县应急物资储备库。五是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工程。六是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加强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在重点林区建设防火路、防火。七是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八是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九是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十是安全产业园建设工程。
第六部分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计划、强化政策扶持、加快人才培养、强化考核评估等保障措施。
五、关键词解释
应急救援:指针对突发、具有破坏力的紧急事件采取预防、预备、响应和恢复的活动与计划。根据紧急事件的不同类型,分为卫生应急、交通应急、消防应急、地震应急等领域的应急救援。
淄博人才金政37条: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招才引智工作的精准度,为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集聚人才支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制定《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
六、起草过程
2021年7月30日,县应急局开始起草《高青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年9月27日,以书面形式征求各镇办、县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各部门单位均书面反馈了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县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县政府常务会会议审议,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研究,2022年4月8日印发实施。
七、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董敏
联系方式:0533-6967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