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文稿解读 | 《高青县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41N/2023-5392030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28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稿解读 | 《高青县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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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高青县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高政办字〔202317号),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19121日,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正式施行,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202012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2023118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淄博市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3月23日高青县政府印发修订后的高青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高青县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在药品安全事件分级标准、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分工、监测、报告、预警、响应程序等各方面,都与上级预案已不相适应。

高青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参照《山东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淄博市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立足当前药品安全形势和我县实际,起草了《预案》,广泛征求部门意见,经县政府审批后印发。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淄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淄博市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高青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出台目的

指导和规范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各类药品安全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药品安全事件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

四、编制《预案》的意义

《高青县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是药品安全应急工作的顶层设计,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药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利于指导和规范全县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县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机制,对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各类药品安全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药品安全事件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重大意义。

五、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0533-6963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