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文稿解读 | 《2023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41N/2023-539921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19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稿解读 | 《2023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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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23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高政办字〔202321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政务公开是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群众监督政府工作、约束政府行为的有序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制度,要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到政务运行的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推行政务公开,是政府服务人民、依靠人民,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6月份,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相继印发了《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就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作出部署。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实效,县政府办公室牵头起草了2023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

5.《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7.《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鲁政办发〔20238号)。

8.《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338号)。

三、出台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部署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围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更高水平决策、政策解读回应、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梳理重点任务,明确公开责任,形成工作台账,确保落实到位,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巩固提升,助力打造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廉洁政府。

四、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对强化政务公开任务落实作出了部署,包括着力夯实常态化工作基础、继续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持续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巩固管业务就要管公开工作模式等内容。并对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主要包含5大方面内容。

第一方面为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包括围绕促进经济发展量质齐升强化公开、围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公开、围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公开等。

第二方面为推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提质增效,包括持续深化政策集中统一公开、持续深化政策高质量解读、持续深化舆情回应等。

第三方面为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包括深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深入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深入开展政策评价等。

第四方面为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包括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等。

第五方面为大力提升政务公开平台建管水平,包括夯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推动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等。

五、起草过程

县政府办公室认真学习《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研究确定了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形成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7月下旬将征求意见稿发至各镇办、各部门单位,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工作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六、关键词解释

9类困难人员:所谓九类困难群众,即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人员、农村特困人员、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

公共企事业单位适用主体清单重点包括: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或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需要重点加强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七、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533-6967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