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文稿解读 | 《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车辆禁限行区域的通告》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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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41N/2025-555473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1-26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一、出台背景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速,城区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部分主干道、学校及医院周边区域在高峰时段交通拥堵现象日益突出,交通事故风险也有所增加。同时,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城区空气质量的影响不容忽视。为有效缓解城区交通压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根据当前城区交通运行实际状况及未来发展趋势,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城区实施机动车禁限行管理措施。
二、出台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
3. 《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二条之规定。
三、出台目的
本次禁限行措施的主要目的在于:一是优化城区交通组织,疏导高峰时段交通流量,提升道路通行效率;二是减少机动车集中区域的尾气排放,助力改善城区空气质量;三是保障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重点区域的交通安全和秩序,为市民创造更宜居、宜行的城市环境。
四、主要内容
1. 禁限行区域与时段界定:公告明确了实施禁限行的具体地理范围,通常以主要道路为边界划定区域。同时,详细规定了禁行或限行的具体时段,例如早晚高峰(如7:00-8:30, 17:00-19:00),并非所有车辆、所有时间和所有区域都受限,需仔细查阅通告内容。
2. 重点管控车辆:通告对不同类型车辆的禁限行要求进行了区分。通常,中重型载货汽车、挂车、危险品运输车、工程运输车、拖拉机、三轮柴油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等可能面临更严格的限制,24小时禁行。对于挂车、排放标准达到国四及以上的中重型货车每日6:00-23:00限行区域和限行道路实施禁行。通告会列出所有受限车辆类型及其对应的限行规则。
3. 豁免车辆范围说明:为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和公共服务不受影响,通告确定了不受禁限行规定的车辆类型。通常包括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含警用摩托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
4. 通行证(码)申请与管理:对于因生产、生活必需,确需在禁限行区域通行的受限车辆,通告中明确了相关单位和个人应提供相关材料,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通行码(证)。
通行码(证)办理方式如下:
办理方式一(线上平台):1、个人用户:登录“交管12123”APP,切换城市到“淄博”进行申请。2、企业用户:运输企业管理人员登录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gab.122.gov.cn)选择“山东省”,按系统提示内容,上传相应的材料证明进行申请,严格按照审核通过的路线、时段通行。注:请申请淄博市内通行码,不得跨地市申请;申请通行码(证)时,允许选择的通行时段为每日:00:00-07:00,08:30-17:00,19:00-23:59。
办理方式二(线下窗口):1、相关单位和个人应携带相关的材料至高青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违法处理室业务窗口)申请办理中长期通行码(证),填写申请表,经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办理纸质版通行码(证),相关单位和个人核实清楚车辆号牌等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严格按照通行码(证)规定的路线、时段及注意事项等相关要求通行。2、相关单位或个人可至高青县各乡镇中队交通管理业务窗口申请办理普货临时通行码(证)。填写申请表后,按规定办理通行码(证),相关单位和个人核实清楚车辆号牌等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严格按照通行码(证)规定的路线、时段及注意事项等相关要求通行。
也可在工作日8:30至11:30、13:30至17:00,拨打电话0533-6325822先进行咨询。
5. 执法与过渡期安排:该通告按规定征求了相关单位、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明确了生效日期。公安交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对违反禁限行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与上级政策的衔接、异同
本禁限行公告严格遵循道路交通安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精神,结合高青县城区实际交通状况和环境保护需求,制定的具体化管理措施。其特点在于:
1. 精细化管控:不同于某些地区“一刀切”的限行,我县措施更注重精准施策,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时段、不同车型采取分类管控,力求在保障效果的同时,将对市民生产生活的影响降至最低。
2. 立足辖区实际:禁限行方案的设计,充分考虑了高青县城区路网结构、交通流量特征、重点设施分布等地域因素,确保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惠民利企举措
在制定禁限行措施时,已充分考虑对企业正常运营和市民日常出行的影响,并配套以下便利举措:
1. 提升物流配送效率:对符合条件的物流配送、鲜活农产品运输等车辆,实施一次性办理长期通行码(证),确保生活物资运输畅通。
2. 引导低碳出行:禁限行措施实施后,将同步优化调整受影响区域的公共交通线路、增加运力、提升发车频率,鼓励市民采用公交、骑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
3. 预留政策适应期:在通告实施前,预留充足的宣传和缓冲时间,并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方便企业和司机提前调整运输方式和出行路线。
4. 确保咨询渠道畅通: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和服务窗口,及时解答企业和市民关于禁限行规定、通行码(证)办理等方面的疑问。
七、创新举措
1. 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探索通行证“掌上办”、审核、发放,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2. 科技赋能智慧管理:充分借助交通监控、电子警察等智慧手段,实现对禁限行区域的动态监管,提升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
八、关键词解释
1. 禁行:强调的是“绝对禁止”,指在特定区域或时段内,对某些特定类型的车辆实施禁止通行措施,完全不允许通行。
2. 限行:属于“部分限制”,指在特定的时间或区域内,对某些特定类型的车辆实施限制通行措施,允许部分车辆通行。
3. 通行码(证):指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发放,允许特定车辆在特定的禁限行区域内按特定时段通行的凭证,需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
九、案例解读
以“货运车辆城区通行”为例:
某物流公司驾驶员老王,经常需要驾驶重型货车(黄牌)向位于城区禁行区域内的某商场配送货物。禁行措施规定,该类车辆全天禁止驶入该区域。
· 应对措施:老王所在的公司,运输企业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gab.122.gov.cn)选择“山东省”,切换城市到“淄博市”,按系统提示内容,上传相应的材料证明进行申请电子版通行码(证)。
车辆进行备案绑定以后,驾驶员也可通过登陆“交管12123”APP申请,选择“淄博市”,按系统提示内容,上传相应的材料证明进行申请电子版通行码(证)。
也可至就近的交管大队或中队业务办理窗口申请办理纸质版通行码(证)。
· 申请流程:在线填写车辆信息、驾驶人信息、申请通行时段和路线(需合理且必要)、提交运输合同或配送单等证明材料。
· 审批与使用:交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无论是电子版还是纸质版通行码(证),老王在配送时,需确保车辆在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内行驶,并配合交警检查。通行码(证)信息会与路口电子警察系统关联,合规通行将不会被视为违法。
十、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高青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方式:0533-677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