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新闻发布会 |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出席新闻发布风会介绍 《高青县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有关情况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41N/2023-5408722 文号: 高政办字〔2023〕17号
发文日期: 2023-07-30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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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 |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出席新闻发布风会介绍 《高青县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有关情况

发布日期:202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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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日,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崔强出席,并介绍《高青县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有关情况。

主持人:日前,我县出台了《高青县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文件内容,今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首先,请崔局长简要介绍下《应急预案》出台的有关情况。

崔强:主持人好,大家好。《药品管理法》已于2019121日正式颁布实施,其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参照《山东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淄博市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立足当前药品安全形势和我县实际,出台了《高青县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共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分工,监测、报告、预警,应急响应,善后与总结,保障措施等7个部分,以及药品安全事件分级标准和市药品安全事件相关部门职责2个附件。

主持人:谢谢崔局长,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朋友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

高青县融媒体中心记者:药品安全事件如何分级?

崔强: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药品安全事件分为四级(分级标准见附件1):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高青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在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中,咱们市场监管局有哪些职责?

崔强:负责县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办公室各项职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开展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及事件调查。依法查处虚假宣传广告;查处借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高青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在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如何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崔强: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科学公正的原则。Ⅰ级(特别重大)药品安全事件信息由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发布;Ⅱ级(重大)药品安全事件信息,经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后,由省指挥部统一审核发布;Ⅲ级(较大)药品安全事件由市指挥部统一审核发布,并报省政府和省药监局备案;Ⅳ级(一般)药品安全事件由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统一审核发布,并报市政府和市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未经授权不得发布上述信息。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并根据事件发展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高青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发生药品安全事件,应按照什么样的流程实施分级响应?

崔强按照药品安全事件分级,应急响应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Ⅰ级(特别重大)应急响应在国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Ⅱ级(重大)应急响应在省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Ⅲ级(较大)应急响应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Ⅳ级(一般)应急响应由县政府启动应急响应,按照程序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并向市政府报告。

高青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发生药品安全事件,可采取哪些处置措施?

崔强:发生药品安全事件,可采取联防联控、医疗救治、危害控制、舆论引导等处置措施。

高青县融媒体中心记者: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如何结束?

崔强:药品安全事件患者病情稳定或好转,没有新发类似病例,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相关单位和专家研判结果,经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政府作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