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专家解读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届满续期的办理意见》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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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41N/2024-544403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1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专家简介
姓名:于恩龙
单位:山东德昀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淄博市房地产经纪与评估协会
职务:副总经理/会长
简介:农工党员,高级经济师,注册土地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现任淄博市房地产经纪与评估协会轮值会长,山东德昀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资深会员和专家、山东省不动产登记代理与土地估价行业协会专家、淄博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淄博市房地产估价专家库专家、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专家、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
一、高青县人民政府印发《通知》,有何意义?
高青县人民政府依据本县县情印发的《通知》,对续期主体、续期条件、续期程序、续期方式、续期价格、续期后登记等七部分作出了明确解释,对各单位责任分工作出了全面部署,对规范县域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届满续期工作程序具有重要意义。
二、在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届满续期方面,有何建议?
我认为工作的推进关键在于政策宣传,在此有三点建议:
一是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宣传。借助政府、部门微信公众号,村居微信群等各种信息交流平台,宣传续期政策,公布办理流程,对续期政策执行层面等相关程序和操作方面进行宣讲解答,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二是借力县政务服务中心、各镇办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宣传。发挥政务大厅“窗口”服务平台的优势,统一印制各种宣传折页、手册等宣传资料摆放在窗口显眼位置,方便办事群众领取阅读,同时窗口工作人员做好政策的宣传解答工作。
三是深入企业进行精准化宣传。不定期地深入企业,与企业负责人开展座谈会,围绕续期政策进行沟通,有重点地开展政策宣传。
三、政策印发执行后,预期将会带来什么效果?
对于群众及企业来说,使用权届满到期后无法再以土地使用权办理抵押贷款,势必会造成资金周转困难,进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而《通知》立足于解决群众及企业实际问题,加快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续期问题,满足群众及企业产权需求,为群众及企业的生产经营保驾护航,达到便民利企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