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专家解读 | 《高青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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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41N/2026-558683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5-22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专家姓名:李浩成
单 位:山东政法学院
职 务:副教授
简 介:山东政法学院法学副教授,主要从事知识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的教学、研究工作。高青县法律专家库成员及第四届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主持和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研究5项,发表C刊论文4篇。获得山东省软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山东省律师优秀论文三等奖2项。
一、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需对标的政策
从国家层面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指导思想,贯穿规划纲要,强调以人民为中心、高质量发展、新发展格局等理念。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明确“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要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共同富裕等。高青县作为黄河流域县域,需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有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包括生态保护、水资源利用、产业转型等。
从山东省层面讲,高青县需与《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省级政策对标,落实山东省“走在前、挑大梁”使命,聚焦现代化强省建设,包括产业能级跃升、科技创新、绿色低碳转型、乡村振兴等任务。高青县作为相对薄弱地区,可依托省级强县产业帮扶弱县政策,争取产业扶持、资金支持等,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
从淄博市层面讲,高青县需对标《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市级政策,积极融入淄博市“强富美优”城市愿景,落实淄博市关于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基础设施建设、文旅融合等部署。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重大行政决策是指行政机关对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和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对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事项范围,可以用下面的图片来展示。
三、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的重要意义
第一,有助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为重要抓手,能有力地推动行政机关适应新的决策理念、制度约束、工作要求,既对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起到“以点带面”的杠杆效应和牵引作用,又通过科学程序规范政府决策活动,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第二,有助于更好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中规定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广泛有序参与政府决策和社会治理,让重大行政决策的形成过程成为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不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增强决策的科学性、连续性、稳定性。这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有重要意义。
第三、有助于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将事关重大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优先从行政决策中“剥离”出来,进行重点规制,设计专门的制度,明确事项范围、权限配置、程序和责任等,可以起到以制度促规范、以参与促公开、以流程促优化、以监督堵漏洞、以责任强担当的作用,让行政决策权在阳光下运行。
四、落实高青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意见建议
将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建设与当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在重大行政决策的启动、形成、执行等各个环节,切实推动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率先突破和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强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徒法不足以自行”,切实做到为人民服务。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序推进、顺利实施。强化合法性审查制度刚性。构筑清晰的权责体系,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制度规范,有效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最后,进一步凝聚监督制约合力。加强政府与人大在重大决策程序上的衔接,提升政府内部监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