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高青县木李镇总体规划修改(2016-2030年)》的批复

高政字〔2020〕31号

 

木李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高青县木李镇总体规划修改(2016-2030年)》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修编后的总体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修改,须依法按规定的程序办理。

                             

高青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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