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发文机关
高青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高政任〔2022〕1号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41N/2022-5226726
成文日期
2022-01-25
发文日期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有效性
有效
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建等3名工作人员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刘建为县公安局督察长;
李卓文为县国土资源保障中心副主任。
免去:
李刚的县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李卓文的县国土资源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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