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青县支持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高政字〔2023〕3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高青县支持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高青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2日

 

高青县支持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为释放潜力、提振信心,激发文旅市场活力,推动高青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行业协会发展。文旅行业协会是政府与行业联系的桥梁与纽带。支持成立旅游、餐饮、住宿、景区、旅行社等文旅各领域行业协会、联盟。定期召开行业协会、联盟会议,组织开展培训提升、交流互动等活动,促进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并在政策、金融、人才及对外交流等活动中给予倾斜、扶持。

二、支持新兴业态培育。新业态代表着新方向、新动能。支持我县露营、民宿、自驾游等产业发展,助推我县烧烤出圈。鼓励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先行先试,整合闲置建筑资源、土地、水面资源等,为露营、民宿、垂钓等产业发展提供载体,对贡献突出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以旅游视角将绿化、美化贯穿到域内公路建设提升工程中,打造富有高青特色的自驾游线路;高位指导、引导烧烤业发展,坚持顶层设计与部门联动相结合,把烧烤业打造成为具有高青特色的地域品牌。

三、支持博物馆之城打造。民间博物馆是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的重要载体。支持由国有文旅企业牵头,打造民间博物馆精品线路,挖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支持新建扩建民间博物馆,对正式备案认可的民间博物馆,视其影响力、贡献度,给予不同程度表彰奖励。

四、支持节会活动升级。节庆活动是提升影响力、美誉度、收益率的重要途径。鼓励镇办、部门、企业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承办山东高青黄河文化旅游季、黑牛节、清水龙虾节、露营节、黄河文化研究交流会等重点节会活动,根据活动层级、规模、影响力,对争取到国家级、省级、市级文旅节庆活动品牌或举办地并成功举办的单位,给予不同程度表彰奖励。

五、支持对外宣传聚力。继续做好在省会济南机场、高铁站、高速、商圈等人流集聚区的宣传推介工作,保证投放宣传费用逐年递增。引导鼓励镇办、部门、企业加强对外宣传,对在高速、高铁站、机场、省会商圈等地投放提升我县文旅品牌影响力广告的市场主体,视情给予表彰奖励。

六、支持特色品牌创建。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文旅品牌数量是一个区域文旅产业发展水平的关键性指标。支持各类创建主体争创各级文旅品牌,对于创建成功的,给予表彰奖励。

七、支持文旅企业赋能。文旅企业是文旅产业的支撑点和增长点,支持文旅企业做大做强是振兴文旅产业的必由之路。支持规上文旅企业山东河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做大做强,支持现有文旅、农旅企业发展,对外来投资及本土文旅企业在融资、人才、贷款、政策等方面予以支持。

八、支持文创产品开发。文创产品是区域文旅产业的浓缩与展示。支持社会企业积极参与开发具有高青特色的文创产品,文旅、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要为文创开发、生产、销售做好铺路引领服务,并视其影响力贡献度给予表彰奖励。

九、支持重点项目推进。文旅项目是文旅产业的主要支撑。支持罗曼园、千乘文旅、黄河百里生态廊道等现有重点项目建设,加大文旅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对策划的陈庄西周遗址公园、国家黄河文化公园大安澜湾、慢城提升等文旅项目,在土地、金融、规划、城建等领域给予支持和倾斜。

十、支持专业人才培养。每年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文旅人才专项培训,组织文旅企业负责人、乡村旅游带头人等文旅人才外出考察学习培训,全面提升文旅从业者整体水平。根据文旅企业需求,积极组织文旅企业参加省、市招聘活动,探讨举办全县文旅人才专场招聘会。相关符合条件的文旅人才享受县委组织部相关人才培养激励等优惠政策。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1月1日。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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