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高青县青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等4个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的批复发文机关
高青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高政字〔2024〕36号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41N/2024-5468518
成文日期
2024-07-30
发文日期
2024-07-30
主题分类
城乡规划
有效性
有效
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高青县青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等4个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的批复
高政字〔2024〕36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批复<高青县青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等4个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请示(高自然资发〔2024〕12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高青县青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高青县高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高青县唐坊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高青县常家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作为各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和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青城镇、高城镇、唐坊镇、常家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部署和工作安排,抓好规划实施,着力将青城镇打造成为以现代农业为主导、制造业为辅助、旅游业为补充的历史文化名镇;将高城镇建成以化工工业为主导的现代化工业强镇;将唐坊镇建成以黑牛产业、现代制造业和物流业为主的产城融合示范镇;将常家镇建成以发展加工制造业和休闲旅游业为主,具有黄河文化特色的工业城镇。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青城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7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9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21.27公顷;高城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9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0.1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27公顷;唐坊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7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16万亩;常家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9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6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29.95公顷。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严格落实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总体格局和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动青城镇、高城镇、唐坊镇、常家镇与高青县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促进形成城乡统筹、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保障粮食安全,增强粮食和农产品供给能力。加强重要生态空间的保护和修复,筑牢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提升生态服务功能。构建等级合理、协调有序的镇村体系,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发展。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镇驻地功能结构和布局,推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引导各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与常住人口相适应,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城乡社区生活圈全覆盖,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严格保护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本体及周边环境的历史风貌。充分利用好山水田园景观资源,突出生态优势,彰显城乡风貌特色。稳步推进存量更新改造,改善人居环境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落实上位各种交通方式相协调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完善镇域路网系统,强化与周边区域的交通联系。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防洪排涝等灾害防控和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安全防护要求,增强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统筹保障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生命线工程稳定运行。
六、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对青城镇、高城镇、唐坊镇、常家镇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镇域范围内进行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各类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依据《规划》指导青城镇、高城镇、唐坊镇、常家镇做好规划组织实施,依托规划“一张图”平台,强化规划实施全周期监管,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结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规划定期评估结果,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完善,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
高青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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