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发文机关
高青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高政任〔2024〕8号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41N/2024-5480064
成文日期
2024-08-27
发文日期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有效性
有效
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任命刘亚男职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属以上企事业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刘亚男为县档案局局长。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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