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高青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2023-2035年)》的批复发文机关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高政字〔2024〕63号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41N/2024-5492209
成文日期
2024-10-15
发文日期
2024-10-15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有效性
有效
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高青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2023-2035年)》的批复
高政字〔2024〕63号
县教育和体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高青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2023-2035年)>的报告》(高教体字〔2024〕5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高青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2023-2035年)》。该规划按规定程序对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上位规划做了较好地深化和细化,在既有规划的基础上提出的教育设施布局规划较为合理,预留了教育发展空间,可作为我县相关居住区规划建设管理的依据。
二、你单位要加强规划的宣传、控制和引导,严格依法监管,确保规划要求得到落实。
高青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5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