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标题
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批复发文机关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高政字〔2024〕64号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41N/2024-5492627
成文日期
2024-10-25
发文日期
2024-10-25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有效性
有效
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批复
高政字〔2024〕64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的请示》(高自然资发〔2024〕73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对2024(存量)—高010号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该宗地位于高青县南环路以南,高淄路以西,面积1.8859公顷,住宅用地,主要用途出让年限70年。
同意对2024(存量)—高011号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该宗地位于高青县南环路以南,高淄路以西,面积0.4955公顷,住宅用地,主要用途出让年限70年。
同意对2024(存量)—高012号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该宗地位于高青县国井大道以西、大杜双庙旧村安置区以南,面积1.2037公顷,住宅用地,主要用途出让年限70年。
同意对2024(存量)—高013号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该宗地位于高青县国井大道以西、大杜双庙旧村安置区以南,面积1.1849公顷,住宅用地,主要用途出让年限70年。
同意对2024(存量)—高014号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该宗地位于高青县滨河路以南、芦姑路以东,面积2.0055公顷,商务金融用地,主要用途出让年限40年。
同意对2024(存量)—高015号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该宗地位于高青县黄河路以北、规划纵三路以西,面积5.8456公顷,中等职业教育用地,主要用途出让年限50年。
同意对2024(存量)—高016号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该宗地位于高青县长江路以南、汤泉路以东,面积0.9535公顷,商业用地,主要用途出让年限40年。
同意对2024(存量)—高017号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该宗地位于高青县长江路以南、锶泉路以东,面积0.6383公顷,商业用地,主要用途出让年限40年。
同意对2024(存量)—高018号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该宗地位于高淄路以北、原星光燃化地块,面积1.6337公顷,仓储用地,主要用途出让年限50年。
同意对2024(存量)—高027号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该宗地位于高淄路以北、原星光燃化地块,面积0.5659公顷,仓储用地,主要用途出让年限50年。
同意对2024(存量)—高019号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该宗地位于高青县御泉路以西、支十七排以南,面积0.8003公顷,住宅用地,主要用途出让年限70年。
同意对2024(存量)—高020号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该宗地位于高青县御泉路以西、支十七排以南,面积0.7997公顷,住宅用地,主要用途出让年限70年。
同意对2024(存量)—高022号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该宗地位于高青县扳倒井路以南、御泉路以西、苗家村旧址东部,面积2.4069公顷,住宅用地,主要用途出让年限70年。
同意对2024(存量)—高028号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该宗地位于高青县扳倒井路以南、御泉路以西、苗家村旧址东部,面积1.2105公顷,住宅用地,主要用途出让年限70年。
同意对2024(存量)—高023号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该宗地位于高青县李官水库以西、李官窑厂以北、支脉河以北,面积1.8872公顷,住宅用地,主要用途出让年限70年。
同意对2024(存量)—高024号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该宗地位于高青县东邹路以西、北支新河以北、李官旧村东部,面积3.0063公顷,住宅用地,主要用途出让年限70年。
同意对2024(存量)—高025号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该宗地位于高青县东邹路以西、北支新河以北、李官村中西部,面积3.0740公顷,住宅用地,主要用途出让年限70年。
同意对2024(存量)—高026号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该宗地位于高青县东邹路以西、北支新河以北、李官村中西部,面积2.7529公顷,住宅用地,主要用途出让年限70年。
同意对2024(增量)—高022号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该宗地位于常家镇自乐路以南、美池路以西,面积1.1930公顷,商业用地,主要用途出让年限40年。
以上19宗国有建设用地由你单位负责进行出让,实施过程中,要按照政策规定,严格程序,认真组织实施。成交后,竞得人凭确认书、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和土地出让金、契税缴纳凭证等相关税费凭证及本批复,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高青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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