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为全县妇女儿童办实事的通知

高政办字〔2022〕2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县“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深入实施,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儿童优先发展,经县政府同意,2022年继续为全县妇女儿童办实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幼有善育”儿童关爱项目。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建设1处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完成2家托育机构备案,培育2个典型职工婴幼儿托育服务点,选树2处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托育服务机构,新改扩建2处标准化母婴室,新改扩建1处公共场所“工会妈妈小屋”。加快扩增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新改扩建幼儿园2所,新增城区学位1080个。(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文明办、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总工会)

二、实施“学有优教”品质提升工程。启动第二实验小学建设工作,完成职业中专二期工程,完成7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校舍维修改造提升工程。启动中小学教室灯具、可调节课桌椅更换工程,实现教室视力环境达标全覆盖。(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三、实施“病有良医”两癌免费检查和救助行动。重点落实城乡35—64岁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覆盖率达到85%,切实提高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建立健全转接诊服务网络,充分做好随访工作。实施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妇联)

四、实施“弱有所扶”儿童救助项目。健全孤困儿童精准保障体系,织牢织密兜底保障安全网,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0%,为138名孤困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292万元。为全县无独立居住和学习环境的6—14岁困境儿童,建设“希望小屋”15间,积极营造适宜儿童成长的友好社会环境。开展脑瘫儿童康复手术救助专项行动,对监护人自愿申请,符合手术指征的脑瘫、癫痫、脑发育不良等脑病儿童全部实施功能神经外科手术,提升手术儿童生活质量。(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团县委、县残联)

五、实施“劳有厚得”巾帼创业创新行动。实施“创业齐都·乐业淄博”计划,组织开展创业(创客)大赛等活动。开展巾帼就业服务专项行动,举办“春风行动”暨春季大型人才招聘会,开展家政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女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促进妇女创业就业。(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妇联)

六、实施“美学教育”提升行动。举办全县美学大讲堂,培养乡村美学教育带头人30名。开展“我为淄博美学代言”活动,寻找乡村美学“网红”打卡地,制作打卡地图,全面展示乡村美学赋能发展成效。(责任单位:县妇联)

七、实施“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在全县小学(校区)周边开展食品安全、交通秩序、文化环境、社会治安等优化提升专项整治。开展“童心守护·健康成长伴你行”禁毒知识宣讲12场(次)以上,增强学生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开展“大手拉小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讲30场(次),提高广大师生、家长的个人防范意识。(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八、打造“乐学淄博”儿童友好阅读空间。创新打造儿童新型公共阅读空间,积极开展儿童阅读推广活动。为少年儿童打造“小而美”的独立阅读空间1处,围绕二十四节气等主题内容开展儿童阅读推广活动30场次。(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九、实施家庭品质提升工程。开展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的家风家教主题宣传月活动,寻找55户“最美家庭”。编制实施家庭教育五年规划,开展家庭教育大讲堂,线上开设家庭教育微课堂。推行“美家超市”积分制,深化“美在家庭”建设,建成“美家超市”115家。(责任单位:县妇联)

十、提升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建立完善儿童视力健康档案,全县0—6岁儿童视力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针对适龄女生进行HPV疫苗接种宣传,引导适龄女生及家长正确认识HPV疫苗。新建改建5片多功能运动场地,组织农村妇女健身技能培训班,开展全民健身系列活动18项以上,免费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100人以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妇联、县教育和体育局)

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实事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责任单位要于每季度末将实事进展情况电子版及盖章PDF版报县妇儿工委办公室(联系电话:6967116,协同办公邮箱:高青县妇联)。

 

附件:2022年为全县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报表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

 

附件

 

2022年为全县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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