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孙菲菲等121名工作人员职务任免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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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41N/2021-514642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3-2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高政任〔2021〕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孙菲菲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孔凡和为县人民政府市民投诉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磊为县大数据中心副主任(正科级);
孙海为县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刘宇为县大数据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小峰为县政务公开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鹏飞为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
梁志安为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俊清为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副主任;
邢京京为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副主任(挂职);
李帅帅为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副主任(挂职);
于振祥为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主任;
樊德昌为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菁为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洪波为县金融证券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范玉林为县金融证券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宋淑波为县金融证券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蔡超为县能源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正科级);
孙姗姗为县价格认定中心主任;
周文静为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宋文波为县教学研究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君伟为县教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任传峰为县商务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栋为县商务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石殷为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心主任;
杜颖杰为县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琳姣为县文昌阁中心敬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云娜为县王字屋中心敬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树平为县政府投融资发展中心副主任;
孙凯为县政府投融资发展中心副主任;
吕超为县财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胡培国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民辉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韩克友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延东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凤军为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越为县城乡规划发展中心副主任;
韩坤为县城乡规划发展中心副主任;
李卓文为县国土资源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辛高明为县国土资源保障中心副主任;
杨长永为县国土资源保障中心副主任;
韩俊平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樊杰为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翟国海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董和平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姜晋涛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魏传兵为县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格丰收为县人民防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王超政为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向阳为县水利局副局长;
张洪群为县农业节水灌溉服务中心主任;
薛守华为县河湖长制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尹香田为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少山为县数字乡村发展中心主任(正科级);
程皓为高青黑牛产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辉为县扶贫发展中心主任;
李建波为县文物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照为县文物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高峰为县文物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范维亮为县文化馆馆长(试用期一年);
李辉为县文化馆副馆长;
史风华为县文化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杨良为县旅游发展中心副主任;
王文娜为县旅游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石鑫为县图书馆馆长;
孔翠英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刘玉光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东营为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张道敏为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陈鹏为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马亚琼为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玮为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聂艳玲为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帅岭燕为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丽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克军为县市场主体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郑成庆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昕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卫平为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郭凯为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德康为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保营为县普查调查中心副主任;
王慧为县信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孙永峰为淄博惠青黄河公路大桥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贡海为淄博惠青黄河公路大桥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胜为淄博惠青黄河公路大桥服务中心副主任;
殷永超为县油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仕军为县油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林为县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魏立秀为县新材料产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张浩为县新材料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
何磊为县新材料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
免去:
孙菲菲的原县信息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孟涛的县人民政府市民投诉中心主任职务,原职级不变;
孙海的原县智慧城市建设运行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王鹏飞的原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孙鑫的原县服务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梁志安的原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张俊清的原县服务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邢京京的原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挂职)职务自然免除;
李帅帅的原县服务业发展中心副主任(挂职)职务自然免除;
谢帝光的原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原职级不变;
于振祥的原县粮食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樊德昌的原县粮食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王菁的原县粮食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杨洪波的原县金融证券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马力的原县金融证券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范玉林的原县金融证券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宋淑波的原县金融证券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蔡超的原县油区和管道监管服务中心主任(正科级)职务自然免除;
孙姗姗的原县服务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周文静的原县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李士学的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赵国梓的原县教师培训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原职级不变;
李君伟的原县招生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徐健的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任传峰的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张艳的原县商务外事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李栋的原县商务外事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石殷的原县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张卫东的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主任职务,原职级不变;
李光辉的县殡仪馆馆长职务,原职级不变;
李学强的县司法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李树平的原县基层财政运行保障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孙凯的原县基层财政运行保障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吕超的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胡培国的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职务;
董波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李民辉的原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韩克友的原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王凤军的原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韩坤的原县规划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李卓文的原县规划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辛高明的原县土地储备出让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杨长永的原县土地储备出让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韩俊平的原县土地整理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赵崇仁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职务,原职级不变;
樊杰的原县城市运营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郭梅的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原职级不变;
翟国海的原县房地产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董和平的原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姜晋涛的原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格丰收的原县人民防空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张向阳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董梅青的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殷继刚的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张洪群的原县供水灌溉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薛守华的原县河道维护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王福军的县农业机械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吕福海的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原职级不变;
刘宝山的县畜牧兽医局局长、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少山的原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李希红的原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原职级不变;
张良芳的原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原职级不变;
刘辉的原省农广校高青分校校长职务自然免除;
李建波的原县文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杨照的县旅游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高峰的原县文物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范维亮的原美术馆副馆长职务自然免除;
李辉的原县文化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杨良的原县天鹅湖慢城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石鑫的县文化馆副馆长职务;
李涛的县图书馆馆长职务,原职级不变;
张凤兰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原职级不变;
王东营的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自然免除;
张道敏的原县老龄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刘江的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玮的原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自然免除;
帅岭燕的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张小平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克军的原县市场监督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郑成庆的原县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魏学锋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王卫平的原县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郭凯的原县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马德康的原县市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尹承勇的原县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原职级不变;
孙保营的原县农村经济调查队队长职务自然免除;
王慧的原县信访事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孙永峰的原淄博惠青黄河公路大桥管理处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李贡海的原县土地储备出让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刘胜的原淄博惠青黄河公路大桥管理处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殷永超的原县油区工委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王仕军的原县油区工委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魏立秀的原县新材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张浩的原县新材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何磊的原县新材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谷可勇的县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职务;
郑宝国的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原职级不变。
高青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