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建等3名工作人员职务任免的通知 | ||
|---|---|---|---|
|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41N/2022-522673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01-25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高政任〔2022〕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刘建为县公安局督察长;
李卓文为县国土资源保障中心副主任。
免去:
李刚的县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李卓文的县国土资源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高青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