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崔恒花等15名工作人员职务任免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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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41N/2024-542987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1-08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民政府 |
高政任〔2024〕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属以上企事业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崔恒花为县教学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成为县教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君伟调县第五中学工作;
胡培国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刘伟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姜晋涛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马会学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魏云霞为县农业机械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胡小青为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磊为县民兵训练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冲为县民兵训练保障中心副主任;
滕港港为县民兵训练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君伟的县教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胡培国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姜晋涛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樊新军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崔瑞虎的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振的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王冲的原县民兵训练基地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高青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