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召开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

会议时间:

2024212

 

会议议题:

1.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强调精神,1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

2.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3. 听取关于选聘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等有关情况的汇报。

4. 研究林班调整工作事宜。

5. 研究常家镇、木李镇村庄规划编制事宜。

 

参会领导:

县政府高原、孙潇、孙耀祖、顾丛丛、刘建、李永、金剑,县政府办公室卢汉春

 

会议内容:

212日下午,县委副书记、县长高原主持召开县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强调精神,1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会议指出,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是近期需要着重关注的事项,要严格落实“开工第一课”各项要求,抓好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培训。指导企业严谨细致地对各类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检修,切实消除停产期间产生的事故隐患。同时,要常抓不懈做好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灵活采用各种方式方法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入户走访等工作,确保不落一人、不走过场。

会议强调,要坚持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科学务实认识保护与发展的辩证关系,加大黄河文化宣传工作,持续完善文旅业态,强化招商引资,打造城市文化综合体。要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推动二者深度融合,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会议要求,要全面落实“文物长”制,加大文物执法巡查和违法处置力度,筑牢文物保护安全底线。要注重做好文物价值阐释、文物资源利用、文物效益释放等方面工作,助推全县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要切实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提高文物保护法治化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林班调整工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村庄规划编制以及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等事宜。

 

列席人员:

各镇办、经开区,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中心、县大数据中心、县商务事业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县税务局、县供电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

 

邀请媒体:

高青县融媒体中心

 

利息相关方:

高青华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李向东

主要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