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关于2021“高青县综合30强企业”“高青县工业30强企业”名单事宜的解读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41N/2021-520478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1-16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1“高青县综合30强企业”“高青县工业30强企业”名单事宜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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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县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研究了2021“高青县综合30强企业”“高青县工业30强企业”名单事宜,并对该项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现将2021“高青县综合30强企业”“高青县工业30强企业”名单解读如下:

一、工作目的

10月2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企业家大会,会上发布了“ 2021淄博市综合百强企业”、“2021淄博市工业百强企业”名单,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落实突破年”有关精神,发挥标杆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县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开展了2021    “高青县综合30强企业”“高青县工业30强企业”评价认定工作。

二、评价标准

(一)高青县综合30强企业

1.参评企业范围为目前在库“四上企业”、国有企业、金融类企业、能源保障类企业。

2.参评企业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其中:工业企业推荐30家,其他行业各推荐5家。

3.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有较好的社会信用和良好的社会形象,当年未有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生态环境和诚信经营等“一票否决”事项或其他严重失信行为。

(二)高青县工业30强企业

1.参评企业范围为目前在库的101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有较好的社会信用和良好的社会形象,当年未有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生态环境和诚信经营等“一票否决”事项或其他严重失信行为。

三、评选流程

(一)综合评价、排名。县工信局根据《高青县综合30强企业评价方案》《高青县工业30强企业评价方案》评价办法,建立数据模型,按照定量指标进行打分,汇总形成综合评价得分,按照企业综合得分排名,形成2021“高青县综合30强企业”“高青县工业30强企业”建议名单。

(二)部门会审。建议名单于11月8日征询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等部门意见,各部门均无意见。

(三)发布。参照市里的发布形式,评选2021“高青县综合30强企业”“高青县工业30强企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拟以县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文件印发发布,并发放荣誉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