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议定事项解读 | 关于2024年高青县“亩产效益”评价改革 工作的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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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41N/2024-5471059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4-07-18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35号)工作要求,推动2024年度“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市10部门联合行文的《关于做好2024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淄工信运〔2024〕2号)要求,我县连续第5年开展“亩产效益”评价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调整情况
“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制度创新工作,我县高度重视,2020年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青县“亩产效益”评价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各项工作。今年县工信局及时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能,加强数据统计和评价结果应用推进,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公正地评价工业企业的实绩。
(二)实施方案制定情况
1. 评价指标设置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指标:单位用地税收、单位用地销售收入、单位能耗产值、单位能耗销售收入、单位污染物排放销售收入、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营业收入利润率、单位水消耗收入等9项指标。
(2)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指标:单位用地税收、单位用地销售收入2项指标。
2. 评价与分类
完成数据采集后,根据实施方案中“评价分类”说明,按照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2个口径,依据综合评价得分对企业进行分档。根据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相关部门采集核实的数据,计算出各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按得分高低排序分为A类(优先发展类)、B类(支持发展类)、C类(提升发展类)、D类(限制发展类)。
4. 评价结果
根据企业核实反馈,按照实施方案分类评价指标设置占比及大数据平台系统各企业指标综合测算,108家规上工业企业分类为:A类22家、B类44家、C类40家、D类2家。79家规下工业获评A类16家、B类32家、C类27家、D类4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企业评价分类完成后,将从差别化用能配置、差别化供地保障、差别化排污管控、差别化信贷政策、差别化财政奖励政策、分类指导精准服务人才政策等六个方面出发,对A、B、C、D类企业实施不同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