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议定事项解读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山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的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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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41N/2025-5569570 | 文号: | 无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12-25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一、“一法一条例”的战略意义
从国家层面看,《粮食安全保障法》作为我国粮食安全领域首部专门法律,标志着粮食安全工作从政策治理向法治治理的跨越。它将“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上升为法律原则,明确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政治责任,覆盖生产、储备、流通、消费全链条各环节,为全国粮食安全工作提供了根本性、系统性的法治框架,有效填补了长期以来该领域专门立法的空白。
立足山东“齐鲁粮仓”的战略定位,2025年9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是国家法律在地方实践的精准细化与创新延伸。条例共11章64条,紧扣山东农业大省实际,在耕地保护、种业创新、储备管理等关键领域出台刚性举措,既严格对接国家法律要求,又充分体现山东粮食生产、流通的区域特点,是我省建设更高水平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制度支柱,为“扛稳粮食安全重任”提供了可操作、可落地的地方法治方案。
二、“一法一条例”核心条款与实践导向
“一法一条例”并非抽象的法律条文,而是针对粮食安全各环节的精准施策,其核心条款紧紧围绕“产、储、管”三大关键领域,为实践划出清晰红线与行动指南。
(一)守牢耕地“命根子”:从源头夯实生产根基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法规从刚性禁止与正向引导两端发力:一方面,明确禁止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挖湖造景,禁止擅自扩大退耕范围,以“硬约束”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另一方面,强化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与耐盐碱作物推广,从“数量守护”向“质量提升”延伸。这意味着,今后耕地保护不仅是“保数量”,更是“保产能”,要让每一寸耕地都成为产粮的“良田沃土”。
(二)筑牢储备“压舱石”:分级责任守住保供底线
粮食储备是应对风险挑战的“压舱石”,法规重点压实“两级责任”:一是明确地方政府分级储备责任,要求严格落实上级核定的储备规模,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的“三专”管理,确保储备粮“储得足、管得好”;二是压实承储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风险报告制度,严禁虚报瞒报储备信息,同时提出优化储备布局与品种结构的要求,兼顾“总量充足”与“结构合理”,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
(三)强化监管“硬手段”:全链条规范市场秩序
粮食市场秩序直接关系种粮农民收益与消费者权益,法规聚焦“全链条监管”:一是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靶向打击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环节的“转圈粮”“以次充好”“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让违法者付出代价;二是完善粮食质量追溯体系,落实出入库必检要求,从田间到餐桌筑牢质量防线,严防问题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真正实现“种粮有收益、吃粮更放心”。
三、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的工作建议
(一)分层推进学习宣传,筑牢法治根基
建议将“一法一条例”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组织涉粮部门、镇(街道)及企业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确保准确掌握核心要求;结合“世界粮食日”等节点,开展法律法规“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活动,通过线上新媒体推送、线下宣讲答疑等形式,提升全社会依法护粮、节粮爱粮意识。
(二)聚焦重点任务突破,强化保障举措
一是优化储备管理,足额落实县级储备粮油规模,开展储备粮常态化检查和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二是完善应急体系,优化全县10个应急供应网点布局,实现乡镇全覆盖,提升突发情况下快速供应能力;三是推动产业升级,支持粮食加工企业技术改造,培育地方粮食品牌,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三)健全协同监管机制,确保落地见效
建议建立由发改、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开展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配套政策制度,将“一法一条例”落实情况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层层压实责任、闭环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