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41N/2018-5112356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8-02-19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
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五个部分,并附有相关统计表格。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始,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090;传真:0533-6967065)。
一、概述
2017年,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本单位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人员配备,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管,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完善体制机制。出台了《2017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高政办发〔2017〕31号),就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作出部署。根据《2017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了《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细化责任落实,明确落实措施和责任人。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对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的单位,及时反馈问题清单,并限期抓好问题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5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851条,其他方式公开信息214条。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7年度,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通过高青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2016年度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决算和2017年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预算信息。
“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情况:2017年5月、9月,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承接落实、调整规范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高政字〔2017〕48号)、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范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高政字〔2017〕97号),两次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新增县级行政权力事项1项,取消县级行政权力事项38项,合并县级行政权力事项1项,承接省、市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61项;清理规范县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2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实施机关9项,调整类别行政权力事项3项。出台了《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通知》,明确清理范围和清理标准,细化清理办法,提出清理目标要求,对全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方位清理审核。将淄博市网上审批服务系统接入全县9个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309个村民事务代办点接入互联网,实现了省市县镇村五级政务服务互联互通,促进了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7年,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7年,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够规范,不便于公众查询信息等。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二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附:2017年度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9日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06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5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4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5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22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28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0 |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
个 |
0 |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
个 |
0 |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
|
|
(一)公报发行期数 |
期 |
0 |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
份 |
0 |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0 |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0 |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个 |
0 |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
人次 |
0 |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
人次 |
0 |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人次 |
0 |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
万元 |
0 |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