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41N/201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2-03-30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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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2〕3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信息中心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090;传真:0533-6967065;电子邮箱:xxzx7090@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1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高青工作》报刊、“政风行风热线”、电子信息屏、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县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建立通报考核、保密、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运转有序,始终遵循依法依规、按章办事的原则,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

三、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本单位按照及时、便民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努力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质量。2011年,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58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围绕政府工作重点,更加关注社会民生,加强和提高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建设,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定期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文件更新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指导工作相对滞后的单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1年度,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前提,各单位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要求,在信息发布前对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办公室不定期抽查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并要求各单位积极开展自查,督促各单位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此外,通过网络、投诉电话、信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公开内容不够及时全面;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

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强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抓好《条例》和《办法》的学习贯彻落实,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进一步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时效,完善公开平台,继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健康开展。

二是拓展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的事项,都要及时、全面、主动公开。

九、附表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高青县人民政府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2558

其中:1.县(区)政府及其部门公开信息数

1521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开信息数

1037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0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0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0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0

其中:1.县(区)政府门户网站

1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9

九、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64

其中:1.县(区)政府及其部门

64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9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123

其中:1.县(区)政府及其部门

93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65

其中:1.全职人员

3

1)县(区)政府及其部门

3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2.兼职人员

62

1)县(区)政府及其部门

53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9

十二、区县政府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1

十三、参加区县政府组织的学习培训人员数

64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描述本部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并对申请情况等有关指标作同比分析,对其中发生明显变化的指标进行具体分析。重点对公众关注点以及答复处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作出说明,对其中难以判断是否属于免予公开的案例进行举例说明,并对本部门处理不满的申诉案件作相应的跟踪记录,可针对有关问题提出应对策略和建议。)

 

 

2011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高青工作》报刊、“政风行风热线”、高青电台、电子信息屏、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本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