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41N/2013-5112363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3-02-01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2-01
  • 字号:
  •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3〕2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信息中心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090;传真:0533-6967065;电子邮箱:xxzx7090@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2年,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2012年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建设维护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提供政府信息公开软硬件平台支撑和技术支持。

(二)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工作制度。本单位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试行)》、《高青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澄清制度(试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法制化、常规化管理。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62条。公众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检索县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2年,县政府办公室对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改版,打造全新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民互动平台。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网上办事、公众参与相结合,公众可通过政民互动平台查询政府信息,简化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创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度,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本单位将保密审查看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工作,扎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消除各种泄密隐患,确保秘密信息的安全。在拟公开政府信息前,严格审查该信息是否应当公开,未经审核不得发布。

(二)监督检查情况

2012年6月,县政府办公室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7月份,县政府办公室对部分单位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场考核检查。通过检查,全县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单位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的全面性和真实性上下功夫,严格信息公开程序,形成群众监督、内部监督和舆论监督多元监督体系。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动不完善,形式较单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积极公开“八个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二是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坚持和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的作用,丰富网站内容,加快数据更新,改进栏目设置,提高网站服务能力。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渠道,充分利用微博等移动平台,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多形式多渠道获取政府信息。

十、附表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1862

其中:1.区县政府及其部门公开信息数

1055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开信息数

807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0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0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0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0

其中:1.区县政府门户网站

1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9

九、设置政府信息阅点数

66

其中:1.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57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9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133

其中:1.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106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7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66

其中:1.全职人员

2

1)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2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2.兼职人员

64

1)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55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9

十二、区县政府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1

十三、参加区县政府组织的学习培训人员数

64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描述本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并对申请情况等有关指标作同比分析,对其中发生明显变化的指标进行具体分析。重点对公众关注点以及答复处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作出说明,对其中难以判断是否属于免予公开的案例进行举例说明,并对本辖区处理不满的申诉案件作相应的跟踪记录,可针对有关问题提出应对策略和建议。)

 

2012年,高青县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2012年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规范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高青工作》报刊、“政风行风热线”、高青电台、电子信息屏、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