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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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41N/2025-5502810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5-01-2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始,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090;传真:0533-6967065;邮箱:gqxzf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法定公开职责,持续优化完善公开机制,全力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落实“管业务就要管公开”工作机制,持续做好已公开信息的动态更新,2024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720余条。持续做好政策文件、政府会议及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公开政策文件36件、政府全体会议1次、专题会议11次、政府常务会议12次,政府常务会议议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均予以公开,动态调整领导分工信息3次。开展多元化政策解读,图文类、媒体类解读材料占比达30%以上。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常务会议6次,开展征集调查8次并公开调查结果。
(二)依申请公开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清单,实行备案制管理,对收到的申请件逐份登记限定答复日期、办理进度以及办理结果。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比上年度减少6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领域。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9件(含上年结转1件),其中予以公开8件、无法提供1件;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组织全县37个单位开展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梳理确定法定公开事项,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和公开时限。做好政策文件管理,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失效1件。加强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制定《政务公开常态化任务清单》,指导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公开信息。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健全“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信息员”三级审核机制,防止发生泄密行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开展“瘦身提质”工作,关停账号33个;新建政府主账号“高青政务”微信公众号,开设政策解读、政民互动、办理服务等栏目,重点做好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的发布及解读,提升“网上履职”能力。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运维,进一步明确各版块栏目信息保障的责任单位,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规范、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编制《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实现数字化检索并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府公报免费取阅点。
(五)监督保障
强化工作保障,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2次,配备专职人员3名,对全县37个单位进行政务公开考核,推动政务公开高质量开展。加强检查指导,定期组织工作任务“回头看”,印发工作情况通报4期、专项整改通知3期。组织全县各单位开展培训3次,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进行细化讲解,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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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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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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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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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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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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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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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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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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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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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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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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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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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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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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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 |
0 |
0 |
0 |
0 |
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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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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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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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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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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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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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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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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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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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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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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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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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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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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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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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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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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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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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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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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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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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9 |
0 |
0 |
0 |
0 |
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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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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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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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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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文件发布格式不规范。部分文件未完全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公开详情页参考样式》要求公开,存在发文字号遗漏、字体不规范、附件上传格式不正确等问题,个别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未实现双向关联。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规范。个别单位开设多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用于公开政府信息,突出表现为一个单位在同一平台开设多个账号,出现信息多头公开、公开混乱、账号运维迟缓,导致群众无法准确便捷获取政府信息。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文件库建设。规范文件公开格式,统一文件标题、发文字号、附件等数据字段标准,并提供文件下载渠道。开展政策文件巡查,对已公开文件进行有效性确认,做好政策解读发布。年内累计整改解读材料与文件关联错误、文件应解读未解读、多形式解读内容重复等问题20余处。
二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开展政务新媒体“瘦身提质”行动,对信息公开内容混乱、用户关注度低、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账号进行关停。整合同质化账号,对同一单位在同一平台开设多个账号进行内容合并,归集公开政府信息,提升群众获取信息的便利度。年内组织各单位累计关停政务新媒体账号33个。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2024年本机关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2024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高政办字〔2024〕11号)要求,围绕以公开助推重点工作落实、推进政策公开与解读回应、深化政民互动与公众参与等方面,持续做好政策发布与解读,并指导监督各单位规范公开信息,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政民互动。持续推进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涉及公众利益的议题均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倾听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公开列席代表建议及采纳情况。组织各单位开展政府开放活动,围绕政务公开及重点领域工作征集群众意见,提升公开质效。
二是做好常态化信息公开。坚持“任务清单化、责任具体化”,全面梳理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制定《政务公开常态化任务清单》,逐项确定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和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清单部署任务和规定时序开展公开工作,提升信息公开标准化水平。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未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建设政务公开专区“样板间”。规范政务公开专区标识、建设场所及功能区划分,以县级政务公开专区为模版,提升改造功能区设置,打造专区“样板间”。坚持把群众“需求点”作为专区建设“着力点”,将原来线下分散公开的信息归集到政务公开专区,综合设置信息查询区、资料阅览区、依申请公开区、政策咨询区、政民互动区,满足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基本需求。优化群众查询政府信息办事体验,以政务服务场所为载体开展帮办代办、智慧办理等特色服务,引导办事群众“网上办、自助办”、高频事项免费“帮代办”服务,提升专区建设实效。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 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 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 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