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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大数据中心

机构全称
高青县大数据中心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1号
负责人
史晓
办公电话
0533-2928138
机构职责

1.承担数字政府、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大数据发展等规划执行、项目落地、实施、管理等方面的辅助工作和有关技术支撑服务。

2.承担数字政府基础设施体系、应用支撑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及标准规范体系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辅助工作。

3.承担智慧城市和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保障工作,拟定全县智慧城市和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协调、服务、运维职责。协调推进政务领域智慧城市和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技术规划、招标、建设、协调、服务工作。

4.承担全县数据资源的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撑工作。建立完善数据资源服务保障体系,配合做好政务数据资源及社会数据资源的整合工作,做好数据资产管理的技术保障工作。依托省、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政务间信息资源共享,为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信息沟通和协调提供技术支撑和数据分析服务,促进政务、民生、产业领域各类数据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与共享开放。

5.承担全县智慧城市、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服务保障工作。落实促进智慧城市、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措施,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培植壮大智慧城市、大数据及相关产业,为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分析智慧城市、大数据及相关产业发展运行态势。

6.协助拟订高青县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负责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组织、协调、推进和相关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数字乡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7.承担全县大数据安全服务保障工作,为全县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重点行业数据的安全保障提供技术支持。

8.承担全县大数据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9.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全县智慧城市和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做好相关知识普及、教育培训等工作。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智慧城市、大数据领域相关企业参与重大交流合作活动,组织开展区域化合作。

10.完成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