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
---|---|---|---|
索引号: | 113703222MB2861509C/2023-538110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4-2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相对人名称 |
相对人类型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来源 |
处罚类别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时间 |
处罚单位 |
1 |
高青得富粮油店(张娟)涉嫌销售生物毒素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个体工商户 |
高市监处罚〔2023〕 7001号 |
食品 |
当事人于2023年1月19日购进大果花生米1袋,共50斤。购进价格是6.5元/斤,售价是7元/斤。截止到2023年3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该批次大果花生米已全部销售完毕。上述产品货值金额为350元,违法所得25元。当事人未提供供货商的经营资质和进货单据,导致无法追溯,已对该行为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
监督检查 |
罚没款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罚款5000元 |
2023.4.21 |
黑里寨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