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索引号: 113703222MB2861509C/2023-538111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9 发布机构: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19
  • 字号:
  • |
  • 打印

 

相对人名称

相对人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来源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类别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时间

处罚单位

1

高青旭世快餐店(高小广)涉嫌使用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案

个体工商户

高市监处罚〔2023〕4009号

监督检查

食品

警告

当事人涉嫌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警告

2023.7.18

唐坊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