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2023年高青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索引号: 113703222MB2861509C/2023-533907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15 发布机构: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高青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3-03-15
  • 字号:
  • |
  • 打印

2023年高青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一)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对食品销售企业落实总局60号令规定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包括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细化制定职责守则,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风险管控机制,以及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等情况。针对领导干部包保督导发现的问题,督促食品销售者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二)严格重点批发商监管。组织倒查摸排,建立肉类批发商台账,实行动态调整,开展交易时段监督检查和抽检。明确规范标准,指导农村食品批发商规范提升。通过监督检查、行政指导、责任约谈等方式,督促批发商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规范使用“一票通”。

(三)推进农村食品安全试点工作。构建农村食品监管“四查”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建立渠道提升机制;结合包保工作,健全基层治理机制;筑牢宣传阵地,完善社会共治机制等方面开展试点。

二、夯实监管制度基础

(一)推进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应用。推广应用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平台,重点针对食品销售企业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抽查考核等工作,探索开展非现场检查。

(二)探索信用监管有效模式。按照“一户一档”原则,汇集监管数据,逐步健全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应用省局开发的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因素模型和信息化功能模块,对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开展食品销售企业信用分类,探索实施差异化监管。

三、加强风险排查治理

每年排查治理 1~2 个区域性风险隐患,指导督促食品经营主体落实自查整改制度,严防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开展风险季度分析、发布提示,查找本地风险因素,消除风险积累。 

四、提升协同共治效能

(一)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对接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严格市场准入管理。落实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追溯信息共享。持续推动“瘦肉精”问题“快检、快查、快处”机制落实。

(二)强化宣传普法。坚持普法与执法一体开展,结合监管开展法律培训、业务指导。探索建立食品销售企业监管信息公示渠道,推广肉类销售“双提示”做法,在交易场所公告肉类销售相关票证要求,强化社会监督。以农村大集为重点区域,宣传指导食品摊点落实“六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