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消费提示】“五一”假期消费提示
索引号: 113703222MB2861509C/2024-544141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30 发布机构: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消费提示】“五一”假期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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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即将来临,新一轮消费高峰将至,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消费者度过一个安全、放心、舒心的假期,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五一”假期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购物、出游谨慎跟团,切勿冲动消费。

理性购物 依法维权

消费者要理性面对和参与各类节日促销活动,了解优惠活动的内容、使用时间、使用限制等相关信息后,再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留意商品实际价格,货比三家再购买,交易后留存相关交易凭证,切勿因商家的活动宣传而盲目抢购,对“网络直播购物”主播的产品不要盲目跟风,切勿冲动消费。

节日出游 谨慎跟团

通过旅行中介跟团出行,要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较高、口碑较好的旅行社,要仔细阅读行程安排、食宿标准、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并签订合同,如有口头承诺应写在合同的附加项里。切勿贪图便宜选择“低价团”或“免费团”,以防落入“黑中介”“黑导游”精心设计的“陷阱”,理性看待“盲盒”旅行产品,一定要考虑行程安排及售后退换限制条件等因素后再决定购买。

餐饮消费 注意安全

在外就餐前,应查看餐厅是否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优先选择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较高的“笑脸”餐饮企业就餐,不要光顾无证照的餐饮店;树立健康饮食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接触、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适量点餐,就餐时不暴饮暴食,注意荤素搭配、平衡膳食,慎重选择食物。

留存消费凭证

消费者在“五一”节日期间消费时,要保存相关消费凭证,线下消费应及时向商家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网购则应注意留存电子交易记录等有效凭证,以便在发生消费纠纷时有据可依。消费者在遇到消费纠纷时,要及时联系商家协商处理,依法提出合理诉求,与商家无法协商一致的,可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消费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