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中秋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索引号: 113703222MB2861509C/2025-554877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0-01 发布机构: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秋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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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度安全文明、欢乐祥和的节日,县市场监管局发布"双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外出就餐:选正规门店,倡节约风尚

外出就餐时,请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卫生、菜品明码标价的餐饮单位。建议根据实际就餐人数合理选择"小份菜",践行"按需点餐、光盘行动",主动打包剩菜,坚决抵制"舌尖上的浪费"。同时,严格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规,不购买、不消费、不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树立健康饮食新风尚。

二、网络订餐:查资质信息,重食品质量

网络订餐时,建议通过信誉良好、配送规范的知名外卖平台下单,优先选择距离近、口碑佳的餐饮单位。下单前务必查看商家资质信息、用户评价及价格公示情况等,建议尽量不选择冷菜、生食(如刺身、凉拌菜)、冷加工糕点等易腐败变质的食品类别。

三、家庭聚餐:备新鲜食材,防交叉污染

家庭自制餐食时,采购食材应选择正规商超或农贸市场,优先选购新鲜、无腐败变质迹象的原料,尽量避免囤积易腐坏食材。加工食物时需确保烧熟煮透,保障食品安全。

四、维权有道:留消费凭证,依法护权益

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请注意妥善保存消费凭证、聊天记录、订单截图等相关证据。如遇消费纠纷,可先与经营者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依法维权。

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祝广大消费者节日愉快、阖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