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规范保健药品市场的建议》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07号提案)
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107
建议人: 刘冬英
主办单位: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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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刘冬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保健药品市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保健药品的销售价格高于同类药物产品问题的回复

关于您提到的“保健药品的销售价格高于同类药物产品”的问题,首先,保健药品这一概念在我国已被更正,1996年,卫生部发布了《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对保健食品的概念进行了规范。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中指出: 本办法所称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机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所以,保健食品的特点在于它对人体机能的调节上,而不在于对疾病的治疗上,不能称之为保健药品。

其次,关于保健食品维生素C与药用维生素C价格差异大的问题。药用维生素C,一般不添加其他成分,制作工艺相对简单,价格在几块钱左右;而价格较贵的保健食品维生素C,是为了改善口感,获得消费者的喜爱,可能会增加部分食品添加剂,比如糖分等,由于改善制作程序,导致成本增加,所以保健食品维生素C相较于药用维生素C价格更加昂贵。

二、关于保健食品易于药品混淆的回复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往往针对的都是特殊人群,具有其特殊性,产品显著标注“蓝帽子”标志进行区分;并且法律规定保健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所以保健食品都为保健食品专柜或者专区销售,并且柜台都贴有消费提示:“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时不会产生保健食品于药品混淆问题。此外,药店工作人员积推销保健品,是因为保健食品的利润大,提成高,有利于绩效考核和个人收入。作为食品监管人员,无权管辖保健食品营销人员的个人销售行为。

三、关于进一步强化保健食品监管的回复

(一)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

1、强化保健食品源头监管。高青县局通过加强特殊食品供货商监管,把好产品进货源头,县局要求供货商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销售记录制度,积极推行进销存电子记录台账,从而实现特殊食品经营环节追溯体系建设。

2、积极开展特殊食品专项行动。近年来,我县积极开展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提升行动,积极落实“双升”工程,“两查两专”等有关要求,强化风险排查,规范提升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进特殊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3、严格保健食品日常监管。在日常监管中,执法人员重点查看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是否严格落实保健食品专区(专柜)销售,并督促各经营单位在保健食品经营区域显著位置张贴“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

4、组织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培训考试。为提高保健食品从业者知识素养与业务能力,我县通过“特食界抽查考核小程序”,指导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参与特食抽查考核。考试内容涵盖特殊食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特殊食品安全标准、特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经营要求等。我县“特食抽查考核”通过率为100%。

(二)保健食品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

积极开展保健食品“进社区”活动。高青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保健会销知识普法“进社区”活动,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科普宣传单页、以案说法、现场互动等多种形式,向社区居民宣讲介绍了违法会销行为的九大套路、保健品虚假广告的广告宣传常用语以及如何正确理性购买保健品,进一步提高中老年人的辨别真伪、防范消费欺诈能力,引导中老年人合理选择、理性消费保健品,自觉抵制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9日   

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老年人健康意识的提升,老年人保健品成为保健品消费的主力。很多药店也加入了老年保健药品的销售行列,保健药品的销售利润远远高于药品带来的利润。慢性病医保药店的试点和推广,极大方便了老年慢病患者的同时,也为部分医保药店盗刷医保资金提供保健品提供了便利。很多老人医保的救命钱被价格虚高的保健药品大量消耗。 存在的问题: 一、保健药品的销售价格高,药店大量销售保健药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药品零差价销售,导致药店及医院药品销售利润降低。比如维生素C,作为治疗药物(100片/瓶)售价3-6元,而含有维生素C的保健品(70片/瓶)价格可达77元。被药店大量推广摆在药店显眼的位置。而治疗药品则坐了药店的冷板凳。 二、老年人保健药品作为子女孝顺老人的礼物成为药店销售的新卖点。“要不要给老人补充点维生素,软化血管,补补钙……”。一进药店,一般都会被推荐保健药品,不仔细看标签就会被误认为是药品。往往价格高的被药店推荐给取药者,以取得利润最大化。 三、慢性病医保药店的试点和推广,为药店盗刷老年人医保资金提供了便利。医院医院卖的每一种药品都可追溯。 使用医保卡在药店购买多种药品,在医保卡消费记录中则被 药店换成其他的等价某一种药品。取药人一般不会认为有问 题。很多老人医保救命钱就这样被虚高的保健药品无情地刷 走了。 建议: 一、严把保健药品市场准入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从源头加强监管,杜绝假劣保健药品流向市场。加强对保健药品营销人员的业务及职业道德培训,持证上岗。 二、加大对群众的科普宣传,保健药品不能代替药品。利用科普讲座、宣传栏、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增加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对保健药品的认知,减少对保健药品的盲目依赖。要科学防病,治病,生病时需要的是在医生指导下的药物治疗,而不是服用药店宣传的保健药品。 三、加大保健品市场监管力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保健药品在备案、生产、广告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对老年人保健药品中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等市场乱象依法整治。 四、医保部门对各药店医保资金消费进行监管,严厉查处药店违规盗刷医保资金的行为。确保老年人的医保救命钱不被药店价格虚高的保健药品盗刷。 五、适当降低保健药品价格,降低保健药品利润空间,回归合理价位,避免因追求利润的违规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