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加强对研学市场监管的建议》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1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51
建议人: 耿英、贾东强
主办单位: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4-06-25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耿英代表、贾东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研学市场监管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专项行动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部门职责,开展对研学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打击虚假宣传行为,对部分机构开展研学活动时冒用校名、谎称合作、刻意误导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二是整顿价格欺诈行为,要求研学机构公开其研学活动的具体内容、师资力量、行程安排、收费标准等信息,做到价格透明公开。三是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鼓励社会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查处。

二、加强部门合作

加强与教育、民政、综合执法等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努力、持续推进对研学市场监管工作的开展。各部门通过加强监管、规范市场、严格执法等措施,进一步遏制研学市场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的产生,促进研学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广泛宣传教育

积极开展“普法走在执法前”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页、以案说法、现场互动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研学开办机构及市民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督促研学开办机构加强行业自律,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组织研学活动,同时提高消费者的辨别真伪、防范消费欺诈能力,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理性消费,自觉抵制研学市场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县内研学相关宣传与价格监管工作,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讲解活动,提升广大消费者对研学活动宣传现象的辨识能力。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恳请您继续关心与支持市场监管工作,我们热情欢迎您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新的建议。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5日

背景:研学是一种基于实践的教育方式,指通过参观、调查、实验等方式,让学生深入了解和体验所学知识,并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相结合,达到知行合一的目的。当前义务教育“双减”背景看加新一代父母教育理念的革新,让研学旅行市场迎来新一轮强劲增长。但在市场蓬勃发展的同时,良莠不齐、价格虚高等乱象也亟待关注。存在的问题:一是假借名校名义,开展虚假宣传。近日多家媒体报道有研学机构以冒用校名、谎称合作、刻意误导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不少家长被吸引上当受骗。二是披着研学外衣,价格高质量低。“研学”的初衷和本意是实践育人,但一些机构推出的研学旅行只是披着“研学”外衣的旅游,费用却远高于正常旅游团。三是安全保障不足,事故时有发生。研学旅行主要面向的是广大中小学生,其年龄阶段一般为6至18周岁。此年龄阶段的孩子较为活泼好动,易发生安全问题。 建议:一要把好“入门关”。研学项目涉及多个相关政府部门,需要加强跨部门的政策协调和监管协同,研究出台研学行业管理标准。二要把好“内容关”。研学机构要以诚信之风,担当社会责任,以教育从业者来定位自身,履行社会责任、践行教育情怀,打造真正将“读万卷书”和“行万里路”融合的优质研学产品。三要把好“认识关”。家长要对自己的需求有清晰的认知,选择更符合孩子自身需要的产品类型。关注研学质量和孩子个人兴趣、个体成长的“正相关”,坚定守住教育的初心。四要把好“安全关”。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开展研学活动,规范研学活动组织管理,根据学生数量专设安全导师、保健医生等确保外出集体活动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