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耿英代表、贾东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研学市场监管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专项行动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部门职责,开展对研学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打击虚假宣传行为,对部分机构开展研学活动时冒用校名、谎称合作、刻意误导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二是整顿价格欺诈行为,要求研学机构公开其研学活动的具体内容、师资力量、行程安排、收费标准等信息,做到价格透明公开。三是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鼓励社会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查处。
二、加强部门合作
加强与教育、民政、综合执法等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努力、持续推进对研学市场监管工作的开展。各部门通过加强监管、规范市场、严格执法等措施,进一步遏制研学市场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的产生,促进研学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广泛宣传教育
积极开展“普法走在执法前”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页、以案说法、现场互动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研学开办机构及市民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督促研学开办机构加强行业自律,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组织研学活动,同时提高消费者的辨别真伪、防范消费欺诈能力,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理性消费,自觉抵制研学市场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县内研学相关宣传与价格监管工作,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讲解活动,提升广大消费者对研学活动宣传现象的辨识能力。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恳请您继续关心与支持市场监管工作,我们热情欢迎您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新的建议。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