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取缔服装小生产作坊的建议》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16号提案)
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116
建议人: 张焕
主办单位: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4-04-18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张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取缔服装小生产作坊的建议提案收悉,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对服装小作坊监管职责,现答复如下: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监管职责及上级有关要求,对我县市场主体无证无照行为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现将具体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部署安排

    印发《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无照及相关无证经营查处有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各监管所开展全县范围内的无照及相关无证经营进行摸排查处,将查处无照及相关无证经营工作同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的各类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降低风险隐患。

二、开展专项检查

近年来,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引导与查处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主动协调辖区社区及网格人员,发动社区网格力量,发挥社区人员熟悉辖区环境、熟知房屋出租使用情况、经营者情况、易发现新开业及变更店面的优势,及时发现并消除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通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活动积极宣传《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主动了解经营主体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政策需求,引导其合法合规经营,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规范市场秩序。在日常巡查中提醒经营商户要注意证照经营有效期限,提醒商家及时换证,对未办证且符合登记条件的,积极引导其办理营业执照及许可;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发现属实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对我县市场主体无照及相关无证经营行为进行监管。一是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作坊主的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使其认识到无证照运营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增加巡查频次,扩大监管范围,坚决做到“零容忍”。三是要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无证照作坊,严格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关闭停业,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法处理。同时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加大对违法行为震慑力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肯请您继续关心和支持市场监管工作,我们热情欢迎您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新的建议。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

背景: 服装小作坊带来的社会影响以及各种安全隐患存在的问题: 1.小作坊加工一些伪劣的产品,严重影响市场经营环境。 2.生厂过程中产生废料,小作坊缺乏安全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安全措施,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小作坊通常不具备专业的消防管理和应急余案,增加了周边社区安全风险。 3.小作坊可能不会为员工提供充分的人身安全和劳动权益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保险、合理的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这可能导致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同时也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4.许多小作坊可能会存在无证照运营,税务违法行为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而且可能导致税收流失和社会秩序混乱。 5.小作坊的低成本运作模式使其在竞争中具有一定优势,但这可能导致规模型企业面临一系列挑战,如招工困难接单压力增大以及维护员工稳定性等方面的难题,长期以来,可能会影响规模企业的健康发展。 建议: 建议执法部门对一些违法不合规的小加工作坊进行严查,并坚决取缔,即保证市场经营健康化,又促进规模企业的发展以及促进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