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学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校园周边“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淄博市于2017年出台《关于加强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以来,我局严格落实学生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根据职责开展工作。目前,该实施意见已超出有效期,市级正在制定新的部门职责事权划分。2019年以来,我局对校外托管机构实施食品安全“季度检查”,得到了校外托管机构开办者和广大学生家长的认可,保障了校外托管场所的食品安全。
目前我县共有25家校外托管场所,举办主体均为公民个人,我局于每学期开学初对校外托管机构开办者进行食品安全信息登记,我县的这25家学生校外托管场所所用的场所分为两种(居民楼和商品房),其中租赁商品房的21家,居民楼的4家,均提供午餐及午休,招收学生数在15-80人不等。校外托管机构的存在客观上解决了一些家长和学生的实际困难,适应了部分社会需求。
针对校外托管机构的现状,我局对校外托管机构的餐饮食品管理实行标准化管理。一是提高基础设施标准。按照“五有”标准:即设置有食品配餐专间;配备有餐用具消毒设施;建立有食品留样制度;建立有食品原料采购验收记录;设置有食品安全管理公示栏。二是制定食品安全“季度检查”标准。综合证照制度、索证索票落实情况、加工制作过程管理情况、相关餐饮具消毒情况、添加剂使用情况、环境卫生等多方面对校外托管机构进行管理。三是定期培训。每学期开学初,召开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会议,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与校外托管机构开办者签订《学生小饭桌餐饮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明确开办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四是社会共治。我局加强与教育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开展了《食品安全进课堂》主题宣讲活动,通过一些生动鲜活的事例告知学生们在日常的食品消费中,应该怎样去辨别食品的安全与否,如何合理的选择健康合格的食品,远离垃圾食品。我局将食品监管工作动态及时报各级政府网站和宣传媒体,对食品安全进行全面宣传,已初步建立起报纸、网络、电台电视等立体化宣传格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开了食品药品监督举报电话12315,鼓励群众参与监督,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全力为在校学生营造一个放心食品消费环境。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