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加强校园周边“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92号提案)
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092
建议人: 魏学艳
主办单位: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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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魏学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校园周边“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淄博市于2017年出台《关于加强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以来,我局严格落实学生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根据职责开展工作。目前,该实施意见已超出有效期,市级正在制定新的部门职责事权划分。2019年以来,我局对校外托管机构实施食品安全“季度检查”,得到了校外托管机构开办者和广大学生家长的认可,保障了校外托管场所的食品安全。

目前我县共有25家校外托管场所,举办主体均为公民个人,我局于每学期开学初对校外托管机构开办者进行食品安全信息登记,我县的这25家学生校外托管场所所用的场所分为两种(居民楼和商品房),其中租赁商品房的21家,居民楼的4家,均提供午餐及午休,招收学生数在15-80人不等。校外托管机构的存在客观上解决了一些家长和学生的实际困难,适应了部分社会需求。

针对校外托管机构的现状,我局对校外托管机构的餐饮食品管理实行标准化管理。一是提高基础设施标准。按照“五有”标准:即设置有食品配餐专间;配备有餐用具消毒设施;建立有食品留样制度;建立有食品原料采购验收记录;设置有食品安全管理公示栏。二是制定食品安全“季度检查”标准。综合证照制度、索证索票落实情况、加工制作过程管理情况、相关餐饮具消毒情况、添加剂使用情况、环境卫生等多方面对校外托管机构进行管理。三是定期培训。每学期开学初,召开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会议,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与校外托管机构开办者签订《学生小饭桌餐饮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明确开办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四是社会共治。我局加强与教育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开展了《食品安全进课堂》主题宣讲活动,通过一些生动鲜活的事例告知学生们在日常的食品消费中,应该怎样去辨别食品的安全与否,如何合理的选择健康合格的食品,远离垃圾食品。我局将食品监管工作动态及时报各级政府网站和宣传媒体,对食品安全进行全面宣传,已初步建立起报纸、网络、电台电视等立体化宣传格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开了食品药品监督举报电话12315,鼓励群众参与监督,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全力为在校学生营造一个放心食品消费环境。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0日

背景: 当前,为我县大部分小学生提供午餐的是校园周边的一些“小饭桌”机构,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长上班与孩子上学时间上的矛盾,解决了家长的后顾之忧,但午餐质量参差不齐,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是否能满足孩子成长所需营养等问题令人堪忧。 存在的问题: 通过深入调查了解到,我县部分小学生午餐在学校周边“小饭桌”就餐。“小饭桌”是由个人开办的服务于学生用餐的家庭食堂,面向一定数量的小学生,以营利为目的,兼有用餐、休息和辅导作业功能的相对固定场所。这些“小饭桌”在解决学生午餐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一是均为家庭作坊式经营,受各种条件制约存在无证照经营现象,饮食卫生及营养状况令人担忧。二是经营场地狭小,设施简陋,多数不具备相关的卫生设施和条件,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三是部分从业人员不进行健康体检餐具不消毒,更缺乏相应的健康营养知识,用餐既缺乏食品安全保障,更谈不上营养丰富。四是经营人员普遍缺乏必要的餐饮管理经验。 建议: 一、可以参照外省、市的成功做法,建议政府尽快出台《高青县“小饭桌”规范管理规定》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明确监管责任,确保小学生餐饮安全 二、强化责任,帮扶指导。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要本着监督就是服务的理念,强化对“小饭桌”的监管责任。要通过宣传教育、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对小饭桌经营者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重要形势及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等重点内容的培训,切实提高其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三、要明确规定“小饭桌”隶属监管部门,明确职责规范“小饭桌”审批流程,经审核合格才能发放各种经营证书,建立学生小饭桌学期登记公示制度,杜绝无证无照无资质的人开办学生“小饭桌”。消防、环保、教育、食药、疾控等部门应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小饭桌”,保障孩子们住得安全、吃得放心。 四、明确规定开办“小饭桌”应该具备的硬件设施、人员健康资质、卫生消毒、安全保障等必备条件。规范“小饭桌”合理经营价格,杜绝乱收费现象发生。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的专题栏目及学校自办的各种传播途径,向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并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公示学校周边“小饭桌”评定情况等方式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营造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