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受理途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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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2MB2861509C/2025-541750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3-1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现场受理
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可到高青县市场监管局当面进行投诉举报。
受理科室:高青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16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0315
二、信函受理
消费者可通过邮寄信件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16号,高青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收),邮政编码:256300
三、投诉举报电话受理
消费者可通过拨打热线电话就食品药品问题进行投诉举报。接线员登记后,根据消费纠纷发生的地点、性质,将投诉、举报转至辖区市场监管单位及时受理。
投诉举报电话:0533-6960315;12315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四、网络申诉举报受理
1. 消费者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www.12315.cn)进行投诉举报。
2. 消费者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投诉举报,电子邮箱:gqscjgj@zb.shandong.cn
五、投诉举报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