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高青县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受理途径
索引号: 113703222MB2861509C/2025-541750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10 发布机构: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青县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受理途径

发布日期: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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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场受理

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可到高青县市场监管局当面进行投诉举报。

受理科室:高青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16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0315

二、信函受理

消费者可通过邮寄信件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16号,高青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收),邮政编码:256300

三、投诉举报电话受理

消费者可通过拨打热线电话就食品药品问题进行投诉举报。接线员登记后,根据消费纠纷发生的地点、性质,将投诉、举报转至辖区市场监管单位及时受理。

投诉举报电话:0533-6960315;12315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四、网络申诉举报受理

1. 消费者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www.12315.cn)进行投诉举报。

2. 消费者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投诉举报,电子邮箱:gqscjgj@zb.shandong.cn

五、投诉举报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投诉材料送交办理窗口或电话及网上提交:
1. 投诉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委托他人代为投诉的,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明。(不愿提供的可不提供。但要求给予奖励的需提供投诉举报人的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
2.投诉举报书或投诉举报中心来电来访登记单。(可现场由登记人员记录。但要具体明确的被投诉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和明确的违法行为)
3.举报人应当提供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线索,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