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市场环境的意见》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10
建议人: 杨冲
主办单位: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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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杨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市场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优质的营商环境是民营经济发展的沃土,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高度重视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鼓励、支持、引导、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为广大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创造提供更好条件和更大舞台。

一、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激发市场活力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明确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行业、领域、业务的规则,确保市场准入的公平性与开放性。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更多业务场景的应用,如招投标平台登录、签名、在线签订合同等,简化办事流程,提升民营企业办事效率,调动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和内生动力。

二、创新监管方式,减轻企业负担

一是深化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推动建设统一的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平台,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推行 “一业一查” 模式。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民营企业负担,提高监管效能。

二是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优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提高分类科学性和精准性。将分类结果常态化应用于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对信用风险低的 A 类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大数据分析应用,提升防范化解各类潜在性、苗头性、趋势性信用风险能力。

三、加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一是加强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加快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制度文件,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严格规范政府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等行为,杜绝指定交易等不公平现象。​

二是强化反垄断执法力度。严格依法开展经营者集中审查,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优化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指导企业落实合规主体责任。加大对企业境外反垄断诉讼和调查的应对指导,提升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合规意识和维权能力。​

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推动公正文明执法。构建 “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 的闭环式管理模式,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鼓励跨行政区域联动执法,提升执法公正性和规范性。​

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和比例原则,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建立和推行案例指导制度,防止“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等问题。更好运用提醒告诫、行政指导等方式,耐心做好沟通说明,积极争取理解支持,在依法履职中体现执法温度。​

五、强化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综合运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的解读力度,提高政策传播声量。宣传民营经济准入准出亮点数据、各地典型经验做法,营造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2日

市场准入壁垒,已成为当前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障碍。有关部门应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尽快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标准指引,抓紧修订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消除各类歧视性政策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