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加强农村(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035号提案)
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
035
建议人: 周建荣
主办单位: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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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策部署,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深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不断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农村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向好。

一、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力度

(一)严把生产“源头关”。对农村地区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进行拉网式排查,查看企业是否持续保持许可条件、持续符合生产卫生规范;是否使用来历不明或污染物超标原料、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等生产食品;是否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是否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许可证号等生产食品;是否生产“山寨”食品;是否生产包装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的食品。经排查,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流通“质量关”。按照省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要求,我局迅速行动,对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者开展风险排查,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是严查食品经营者和食品摊点是否落实进货查验,是否环境整洁,是否经营“三无”、“山寨”和过期食品;二是排查食品供货商重点排查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制度,是否保持运输、贮存条件符合要求,是否严格临期、退回产品管理;三是检查网络食品销售者是否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假掺杂问题。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农村食品经营店600余家次。

二、科技助力,监督抽检把关保质量

为确保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我局以农村小商店、农贸市场、超市为重点抽检对象,针对销量大的米面粮油、乳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等品种开展监督抽检工作。并在抽检的同时,严格核查主体资格、环境卫生、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健康管理等重点环节,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掺杂掺假”、“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完成222批次的抽检工作,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将追溯问题源头,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三、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农村地区消费者对假冒伪劣食品的辨识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并通过高青融媒体下发了《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肉类产品、食用植物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的公告》,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违法线索。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督促引导全县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农村食品安全,不断提升农村居民食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30日

背景: 食品安全牵扯千家万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每次发生食品安全事件都会成为社会的焦点。 存在的问题:目前分布在我县乡村基层的一些食品生产和经营户规模小、环境差、劣质假冒杂牌较多,普通老百姓对食品安全信息和知识了解少,防范意识和能力不强,食品安全存在隐患。 建议: (1)加强宣传,采取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2)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基层老百姓的辨识能力和依法维权能力。 (3)加强监管,特别是生产和经营户的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4)规范引导,规范乡村食品生产和经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食品技术和安全培训。